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02
2021年11月30日晚间,腾信股份(300392)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北京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判断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前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3月,腾信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数字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同年6月,青岛数字与华夏银行签订《质押合同》,继续为朗阁商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10800万元。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约占腾信股份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48965.84万元的22.06%。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19年中报、2019年报中披露前述对外担保信息,存在重大遗漏。2019年9月,青岛数字解除了质押担保,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腾信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 万元罚款,对腾信股份实控人徐炜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腾信股份董事、总经理史实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时任腾信股份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徐卓慧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众维515提示:2019年3月14日-2019年5月24日期间买入腾信股份且该期末日盘后仍持有的受损股民,可在众维515网站、微信发送股东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准备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