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15
4月15日消息,飞凯材料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在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贸易业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该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283.01万元、1,855.86万元和2,711.95万元。同时,公司原部分董事、高管曹松和苏斌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分别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飞凯材料表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认真,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