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PPP项目合同解除后,被地方国企拖欠近1.7亿元款项,将相关方诉至法庭,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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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因PPP项目合同解除后,被地方国企拖欠近1.7亿元款项,将相关方诉至法庭,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博世科公告称,因与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花垣十八洞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已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168,903,523.54元,同时将被告一: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花垣十八洞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被告三:花垣国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各方经法院组织沟通协商初步达成调解意向,拟签署调解协议,不过协议尚未生效,是否调解及具体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为准。
要理清此次纠纷的来龙去脉,需回溯项目的合作与合同解除历程。
案件背景显示,2016年2月1日,博世科与案外人花垣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花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博世科持股98.26%),该公司为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PPP项目的项目公司。
后续项目合作出现变动,2020年4月至5月,博世科分别与被告一、被告二及案外人签署《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工程PPP项目合同解除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博世科将所持花垣博世科98.26%股权以项目移交价款(含投资建设成本、财务成本等,以评估报告为准)转让给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被告一),付款分多笔进行;同时明确特殊保障条款,若被告一3个自然年度内未完成融资/获得专项资金或不优先付款,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被告二)需无条件支付剩余款项及利息。
协议签署后,博世科严格履行了自身义务。2020年6月3日,博世科按约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及项目移交,且该项目已顺利投入使用。
但与之相对的是,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被告一)仅累计支付76,971,702.68元(含首笔1000万元),剩余147,074,897.32元股权转让价款(暂定金额)未按约支付,同时还存在拖延项目移交评估工作的情况。
基于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被告一)的上述行为,博世科认为其已构成根本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提出相应诉讼请求。具体包括:判令被告一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暂定)及延期利息(暂计至2025年9月30日为21,828,626.22元),合计168,903,523.54 元,判令被告二、三、四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关于本次诉讼对业绩的影响,公告明确,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博世科的困境并非个案。其完成项目移交后却长期无法收回款项的遭遇,在环保行业中屡见不鲜,诸多环保企业都曾因被拖欠款项陷入类似困境,最终不得不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其核心困境与博世科如出一辙——项目款项被长期拖欠,资金链承压下被迫“对簿公堂”。折射出整个行业共同面临的“讨债难”困局。
与博世科起诉地方国企及相关部门追讨欠款类似,正和生态也曾因工程款被长期拖欠将地方相关方诉至法庭。正和生态于8月19日公告,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财政局等相关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2.7亿元及利息4692万元,合计3.17亿元;若计入未纳入此次诉讼的关联项目,其在唐山花海项目的应收账款总额已高达5.1亿元。
还有部分企业的境遇比博世科更为惨淡。天津健威泽在被拖欠款项后,直至进入破产程序才收到102.39万元的法院执行款,迟来的款项最终也未能挽救其商业生命;鹏鹞环保也曾公开曝光,其在长春项目上被拖欠的账款金额高达20多亿元。
大额欠款对企业经营的冲击不言而喻,这与博世科涉案金额近1.7亿元的困境本质上都是行业欠款问题的集中体现。
这种行业共性的欠款困境,直接牵动企业资金链安全,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发展,还会影响下游企业的生存状态。
也正因如此,包括博世科在内的诸多环保企业,即便面临与甲方“撕破脸”的风险,也不得不通过诉讼寻求生机。
博世科的此次诉讼,正是环保企业在行业欠款困境下无奈之举的典型代表,折射出整个行业在“要钱比干活难”现状下的苦涩与挣扎。
面对这一行业顽疾,需从政策、企业等多方着手,形成合力,真正让政策执行到位,才能找到合理的破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