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1-10
2021年11月10日,深交所向昇辉科技(SZ 300423,收盘价:13.52元)发出关注函:针对“2018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纪法清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无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本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李昭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本人均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任何他人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股权结构、董事会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日常决策机制和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等,说明继续认定纪法清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及合理性。”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