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3-02
3月2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航新科技下发监管函。监管函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19年4月与关联方天弘航空和南通华夏分别签署买卖合同,公司以5,964万元价格向天弘航空采购两架飞机机身,再以6,0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南通华夏,该等买卖合同的交易实质为公司通过采购飞机资产包方式向天弘航空提供借款,并通过向南通华夏销售飞机资产包方式收回借款本息。公司实际向天弘航空提供借款2,000万元,使用期限68天,交易产生的利润58万元计为利息收入。公司直到2022年2月28日才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9年营业收入5,964万元,占更正后2019年营业收入的4.17%,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