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5-01-20
1月19日晚间,清水源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的具体原因公司也在公告中同步披露,主要与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原股东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及业绩承诺事项有关;立案调查涉及的情形不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暂定于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加入索赔:于2025年1月19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
据公开信息,清水源是在2016年收购了同生环境100%股权,成为其子公司。同日,清水源同时披露了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清水源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不符合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梳理公司过往公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报告存在差错或与子公司同生环境提供虚假材料有关。简单表述为清水源收购同生环境后,原股东作出了2016年至2018年的业绩承诺,同时子公司完成了业绩承诺。但是清水源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子公司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公司与子公司原管理层之间便开始进入诉讼。最终于2024年7月披露终审判决,子公司原管理层相关人员犯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清水源此前也表示将对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刘鹏律师提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适格投资者可查看是否符合要求,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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