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8
2025-08-28,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该制度依据《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对外担保债务风险。制度明确,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时,公司派出董事等应参照执行监督管理。
在担保管理原则上,对外担保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公司有权拒绝强令担保行为,且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私自对外或相互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其中应由股东会审批的,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对于担保应履行的程序,公司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要及时披露。如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满足特定表决权要求。在决定担保前,公司要核实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担保申请人要提供多种资料,经办部门和人员要进行调查确保资料真实性等一系列流程。
在担保风险管理方面,公司要关注被担保人多方面情况防范风险,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汇报借款情况,财务部门专人监控担保情况并定期报告总经理。担保到期后责任人要督促被担保人还款,出现风险时要组织分析并上报董事会等。
制度还对担保的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作出规定,如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办担保相关人员为责任人,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等。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由股东会表决通过实施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