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2021-12-27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三、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处以人民币2749元(大写:贰仟柒佰肆拾玖元)罚款
五、处理日期 2021 年12 月21 日
执法机关: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