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22
新元科技(300472.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关于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局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3号)。经查,江西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1年4月29号,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1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1年3月23日才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未按规定在2021年1月31日前披露。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业胜和财务总监张瑞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