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27
海顺新材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刘晓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晓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通过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并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