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6-08
irm20424267问世名科技(300522)请董秘回复:公司2018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禁条件未达成业绩要求的增长60%,为何能通过审计和董事会,谢谢
2021-06-05 10:06:18
世名科技答irm2042426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根据此计算依据,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876,646.38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787,706.76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此相较于2017年,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71.74%,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均发表了专业意见,相关内容您可以查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2021-06-08 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