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30
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无锡路通视信(维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8 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9 号)。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11 号)。
经查明,路通视信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指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暂定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买入路通视信(代码:300555),并且在2022年1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已法院认定为准)可办理索赔登记。(路通视信维权入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维权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营业部章的交易对账单;
3、加盖营业部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