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3-01-30
路通视信(300555.SZ)发布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9.5条“本规则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