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4
英飞特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