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1
利安隆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利安隆珠海、利安隆赤峰、奥瑞芙、锦州康泰、韩国IPI等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4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资助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本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