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7-23
南京聚隆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聚隆转债”的议案》。2025年7月3日至7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要求,但考虑到转股时间较短及市场与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5年7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再次触发时亦不行使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