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04
南京聚隆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聚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