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池联盟cbcu2022-04-07
导读:自2021年8月7日起至公告披露日,星云股份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2.89亿元,占星云股份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47%。
4月6日晚间,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发布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显示,星云股份于2019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原框架合同到期后,星云股份于2022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续签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价格以采购订单为准,采购订单由双方另行共同制作并盖章确认。
自2021年8月7日起至公告披露日,星云股份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ContemporaryAmperex Technology ThurnigiaGmbH、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了采购订单。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2.89亿元,占星云股份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