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9
飞鹿股份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28日为授予日,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国栋先生、易佳丽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