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今日头条2025-12-27
12月26日晚间,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表示相关事项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此次立案或与公司此前一笔争议性股权交易相关,该交易曾引发深交所问询。业绩层面,大烨智能2025年前三季度表现惨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89%,归母净利润亏损7097.99万元,同比降幅超60倍,合规风险与经营压力双重叠加。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3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追溯此次立案根源发现,此次立案或与公司此前一笔争议性股权交易相关:2024年4月,大烨智能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宇”)三位股东以9900万元减资退出(对应30%股权),当时苏州国宇100%股权估值3.38亿元;但仅过7个月,2024年11月,公司就以1.195亿元将苏州国宇100%股权出售,估值缩水幅度达64%,该交易曾引发深交所问询。
深交所当时要求大烨智能说明在苏州国宇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交易对手方欠公司债务的情况下,同意交易对手方减资并向其支付减资款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同时要求说明吴国栋、蔡兴隆、王骏达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对于这笔交易,在回函中,公司曾提到,同意此次减资交易的原因包括提高控制权,促进苏州国宇实现业务平稳过渡等。而在7个月后,大烨智能给出的出售原因包括内外部因素导致苏州国宇业务大幅下滑,靠闲置厂房出租创收,“无法与公司形成业务协同和战略互补”。
2024年12月27日,大烨智能公告称,公司与苏州新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持有的苏州国宇100%股权转让给新湾智创,转让价格为1.195亿元。苏州国宇已取得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不再持有苏州国宇股权,苏州国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此次大烨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或许与这次资产价格7个月缩水6成,冒着争议增持后又甩卖的交易有关。不过,一切还需等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披露才能知道真相。
公开资料显示,大烨智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配电业务、光伏业务。公司开展的光伏业务主要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所属行业为光伏行业的分布式光伏细分领域。
苏州国宇的主营业务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应用于电力相关行业,一度是大烨智能的同行企业。
业绩方面,10月29日,大烨智能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6亿元,同比下降26.89%;归母净利润为-7097.99万元,同比下降6115.6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594.98万元,同比下降28.39%;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1亿元,同比下降30.51%;归母净利润12.51万元,同比下降99.39%;扣非净利润-37.54万元,同比下降1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