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3-02
irm3153494问朗新科技(300682)您好,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2月11日至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6.46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请问是否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若未披露,是否构成违规?请公司明确说明。
2026-02-13 23:18:40
朗新科技答irm3153494
您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为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的规定,其减持无需提前预披露减持计划,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谢谢关注!
2026-03-02 20: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