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5
精研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驳回陈明芳、郑奕麟的再审申请。根据二审生效判决,二人应支付业绩补偿款9093.307万元、违约金75万元及律师费20万元。因未履行义务,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其资产,但可供执行财产有限,仅扣划16.06万元,尚未确认收益。后续执行情况将影响公司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