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30
ST泉为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向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76.887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违约金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1.5倍LPR自2024年1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本案为一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