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4
*ST泉为公告,2026年6月3日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及《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限为6个月,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算,有正当理由可延长3个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