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连线新能源2021-08-27
8月26日,天眼查App显示,8月24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闽民初1号,审理法院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前报道链接:《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案将开庭!国内首起新能源汽车电池侵权案触发》)
判决书显示,原告宁德时代诉称,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防爆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授权。二塔菲尔公司未经宁德时代公司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共同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规格为NCM100Ah、NCM120Ah和NCM135Ah的动力电池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构成侵害涉案专利权,请求判令二塔菲尔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亿元等。
被告辩称,原告在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中已经修改了权利要求,意味着专利目前已经处于部分无效的状态,请求中止本案的审理。
法院认为,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二塔菲尔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共同制造、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共同侵害了宁德时代公司涉案专利权,构成共同侵权。
本案裁判结果为,二塔菲尔公司连带赔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22979287元及合理费用326769元等。

判决书披露,根据工信部提供的数据,塔菲尔新能源销售的侵权电池产品的总储电量超过736 MWh。
宁德时代和塔菲尔新能源的主营业务均为动力电池制造,今年1-7月,两者在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的排名为第一和第九。宁德时代的市场占有率超过49%,塔菲尔新能源为1.3%。
除上述电池“防爆装置”专利侵权案外,宁德时代去年还对塔菲尔新能源提起了四项专利诉讼。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已获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宁德时代近期向界面新闻确认,法院已对其与塔菲尔新能源的系列诉讼做出判决,均为宁德时代胜诉。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公布其余专利诉讼案的最终判决书。
宁德时代并非是首次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今年7月21日,宁德时代因“专利侵权”案件与中航锂电“对簿公堂”。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案件涉及公司大量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中航锂电方面涉嫌侵权电池已搭载数万辆车,起诉书由福州中院受理。谈及专利的重要性,宁德时代称,知识产权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也是面对激烈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相关链接:《宁德时代正式起诉中航锂电!涉嫌侵权全系产品》)
随后中航锂电回应称,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全面风险调查,中航锂电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链接:《中航锂电正式“反击”宁德时代》)。

图片来源:中航锂电声明截图
据最新数据显示,宁德时代共有6199件专利申请,而中航锂电这一数字为1165件。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的有效专利量分别为3538件和784件,授权发明量分别为1309件和212件,授权实用新型量分别为2115件和567件,
今年前7个月,中航锂电在国内的动力电池厂商中排名第四,市场份额接近7%。
今年两会期间,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曾提交了《关于加强对锂电池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目前锂电池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企业维权过程较为困难。他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锂电池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深化证据保全制度规则,降低举证阶段的难度和维权成本;二是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理程序等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三是建议加快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出台,以解决企业维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