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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30075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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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300759):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http://www.chaguwang.cn  2022-05-25  康龙化成内幕信息

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2-05-25

  康龙化成(300759):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18:58:00&nbsp中财网

  原标题:康龙化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4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32,012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2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8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356,414.20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94,177,098股减少至 794,045,086股。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年 1月 14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12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19年 7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 7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19年 7月 31日至 2019年 8月 9日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四名激励对象(罗望成、吴成岩、Sun, Liying、吴子爱)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失效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19年 8月 12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列入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19年 11月 8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 227名激励对象授予 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年 11月 13日上市。

  6、2020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7、2021年 3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3,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5元/股。

  8、2021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3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5元/股。

  9、2021年 12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2,01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5元/股。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3、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及“(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原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授予价格回购本次已离职的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同时,根据“第五章(五)”之相关条款,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激励对象 2019年度、2020年度未解禁股份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仍为 17.85元/股,合计回购的股票数量为 132,012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2,356,414.20元。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华永明(2022)验字第 61401351_A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 5月 25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794,177,098股减少至 794,045,086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东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19,852 4.06 -132,012 32,087,840 4.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1,957,246 95.94 0 761,957,246 95.96
股本总计 794,177,098 100.00 -132,012 794,045,086 100.00
注: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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