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07-28
2021年7月26日晚,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每日互动,证券代码:30076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每日互动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9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23424031.15元,虚增利润总额22013904.47元,分别占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6.38%和16.69%。
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210379.35元,虚增利润总额34563307.44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金额的6.54%和33.08%。
2020年一季报虚增营业收入7628549.05元,虚增利润总额6018628.34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金额的6.95%和16.02%。
2020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7498344.52元,虚增利润总额14281741.44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金额的7.02%和19.14%。
2020 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28581945.56元,虚增利润总额25347353.47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金额的7.60%和26.64%。
每日互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据此,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每日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处罚;二、对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朱剑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李浩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五、对叶新江、孔祥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六、对李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仅经过两个月的时间每日互动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就已调查完毕。实际上在2020年12月14日,每日互动发布的《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就已经披露了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情况。
如果每日互动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到时投资者索赔诉讼程序将会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