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0-18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因经理业务造假,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公司已7月2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的内容,其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 2019 年三季报、2019 年年报、2020 年一季报、2020 年半年报、2020 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及相关资料、财务资料、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董事会及监事会资料等相关证据证明。

该事件发生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但是,因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可能会导致后续的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对于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虚假陈述行为影响亏损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后,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因此,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醒,暂定在2019年10月28日 2020年12月14日之间买入每日互动(300766),且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每日互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俞强律师”,进行股票索赔相关问题咨询。等后期证监会的正式处罚下发,投资者即可进行索赔诉讼。
另外,目前每日互动经营正常,对于前期亏损,目前已扭亏为盈的投资者而言,只要在上述区间内有过亏损,均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