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支付产业网2023-08-28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有三项违法行为,被罚款875.4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拉卡拉主要违规行为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副总裁吴某对拉卡拉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9.6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首批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2019年4月25日成为上市公司。
拉卡拉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9.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7%,对应的净利润为5.11亿元,同比增加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