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方网2024-12-23
12月20日,拉卡拉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公司变更董事和监事申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张闫龙先生、刘尔奎先生、程蕾熹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朱国海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温瑾女士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董事、监事任期均自2024年12月18日(即央行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李焰女士、蔡曙涛女士于2024年12月18日正式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寇莹女士于2024年12月18日正式卸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此前公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闫龙先生、刘尔奎先生、程蕾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朱国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温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