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1-12
irm3055387问惠城环保(300779)惠城环保管理层:贵司控股子公司东粤环保与贵司存在 7000 万元财务资助、1.3 亿元借款展期、5.15 亿元项目贷款担保等大额资金往来。其因无规章制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引发仲裁,案涉2026年 1 月 29 日开庭。请问:1.该情形是否反映东粤环保内控重大缺陷?2.贵司是否履行监督职责?3.案件是否达披露标准?4.是否会致贵司担连带责任及业绩受损?
2026-01-08 21:02:30
惠城环保答irm305538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监督。东粤环保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资金往来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进行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若仲裁涉及金额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或可能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为东粤环保提供的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事项均正常履行,无逾期及涉诉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不断完善规范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2026-01-12 11: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