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3
金春股份公告,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等。该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且在额度内融资无需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