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5
海昌新材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认为相关报告和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