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4
科翔股份公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等内容进行规范,并明确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要求。相关会计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提前执行。本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