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3
华骐环保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