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2-28
中辰股份(SZ 300933)12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公司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被处以罚款41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