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6-11
6月11日,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和控制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本办法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这些单位需偿债能力较强。对于不符合条件但公司认为风险较小且需发展业务往来的被担保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也可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前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状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担保风险。
审批程序上,股东会是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其权限内行使决策权,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报股东会批准。不同情形的担保有不同的审批要求,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符合条件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部分情形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部门协助办理,两个部门分别承担不同职责。公司还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责任人责任等多方面内容。此管理办法的发布将有助于福建创识科技在对外担保事务上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