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8
8月28日,易瑞生物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等担保事宜,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在担保对象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等,但被担保人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多种情形时,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审查与审批方面,公司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审查责任单位为财务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多种情形。
担保合同订立及风险管理上,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财务部为担保合同日常管理部门。公司要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
公司还需按照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若违反制度规定,将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不同后果。此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