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贸易金融圈2025-11-20

夜色刚吞了CBD的霓虹,金龙鱼的公告就像颗惊雷,在财经圈炸出丈高的浪——一桩埋了16年的棕榈油贸易旧案,32.3亿直接蒸发,20.15亿间接飘走,广州益海这颗"仓储螺丝钉",突然被钉上18.81亿退赔的十字架,连带着100万罚金和"合同诈骗从犯"的罪名。网友笑称:"张利华的行贿清单比棕榈油账单还长,最后倒让管仓库的买单,这剧情比谍战片还魔幻。"
时间往回拨,2008年的广州港还飘着棕榈油的醇厚香气,谁能想到这黄澄澄的液体里,正泡着一场注定要穿帮的骗局。安徽华文是国企的架子,云南惠嘉是钻营的胆子,张利华揣着红包当钥匙,一拧就开了安徽华文的内控大门——原本"先款后货"的铁规矩,被行贿的油抹成了"先货后款"的橡皮泥。他超额提走油,伪造对账函,私刻仓储章,把安徽华文的账本糊得比油桶还严实。
最戏剧的是,广州益海的两个员工柳德刚、喻平,被红包砸晕了头,在伪造文件上递了把手。可这是个人贪念的小辫子,怎么就被拽成了公司犯罪的大锁链?2024年1月,淮北检察院的起诉书一到,广州益海就懵了:我明明只是收仓储费的"看门人",怎么就成了骗国企的"帮凶"?
直到2025年11月19日,一审判决落地的那天,金龙鱼彻底炸了。法院的笔轻轻一画:广州益海从犯,退赔18.81亿;柳德刚19年牢狱,280万罚金。这哪是判案,分明是给广州益海套了个金手铐——18.81亿,够买多少吨棕榈油?够建多少个仓库?金龙鱼拍案而起:"我们没骗,没贪,没藏,每次放货都有安徽华文的签字,库存早说得明明白白,买油甚至比市价还贵,凭什么让我们背锅?"
这话不是空喊,七位法学泰斗早把案卷啃得滚瓜烂熟,联名给出结论:"广州益海不构成犯罪!"法律条文不是橡皮筋,单位犯罪得是"公司点头,集体牟利",可广州益海的董事会连这事的影子都没见着,就两个员工私下捞好处,怎么就成了公司的罪?这是把个人的错,往企业身上泼脏水,哪有"责任自负"的样子?
合同诈骗要的是"揣着坏心占便宜",可广州益海收的是该得的仓储费,买油花的是真金白银,连半点不当利益都没沾,哪来的"非法占有目的"?就像看仓库的大爷,按老板的话放货,最后丢了东西算大爷的罪,这道理说得通吗?安徽华文自己的高管被收买,内控烂得像筛子,转头把损失全算在仓储方头上,这不是找替罪羊是什么?
更荒唐的是"从犯"的帽子和18.81亿的赔偿。主犯云南惠嘉卷着利益跑了,安徽华文自己守不住家门,最后让个管仓库的扛近半损失,这是"罪责刑相适应",还是"谁好欺负谁来扛"?大宗商品贸易里,"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融资模式多了去了,最高法院早说了这是民事纠纷,不能随便往刑事上靠。现在倒好,把商业风险和内控漏洞,全变成了仓储方的牢狱之灾,刑法的谦抑性何在?
金龙鱼不是软柿子,背靠世界五百强,合规二字刻在骨子里。它敢上诉,是因为理直气壮;七位专家敢发声,是因为法律不容含糊。这案子哪是广州益海的事,是整个大宗商品行业的事——今天能让仓储方为国企的内控失效买单,明天是不是能让物流方为贸易商的失误担责?法律的尺子要是歪了,谁还敢踏实做生意?
夜色渐深,广州港的油轮还在卸货,棕榈油的香气依旧醇厚。可这场法律博弈才刚拉开序幕,二审的法庭大门正等着真相进门。18.81亿的退赔单,19年的牢狱刑,不是终点。法律的光,不会被利益的雾蒙住;正义的秤,也不会被人情的风吹歪。我们等着看,这桩52亿的案子,最终能不能还广州益海一个清白,给行业一个明白——谁的错,谁来担;法律的账,不能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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