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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30099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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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深陷50亿诈骗案罗生门和前湖北首富舆论战的双重泥潭

http://www.chaguwang.cn  2025-12-04  金龙鱼内幕信息

来源 :金融欺诈与纠纷2025-12-04

  引言:一笔虚挂在账上十年之久的百万吨棕榈油,一份跨越十七年的《中转协议书》,让粮油巨头 金龙鱼 陷入了一场涉及50亿元的刑事纠纷中。

  棕榈油贸易本不复杂,但加上一点行贿、一些假文件、几个被买通的关键岗位,这门生意立刻变成最容易“制造数字”的地方。

  多年时间里,云南惠嘉、安徽华文、广州益海,这三家公司之间的普通货运业务,被悄悄改写成一套极具迷惑性的资金空转与库存伪造链条。等到结算那一天,所有人这才发现,仓库里根本没有所谓的“107 万吨棕榈油”,而彼此账上却挂着巨额的“应收”“库存”。

  18.81亿元的退赔

  2025年11月19日,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金龙鱼 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与主犯 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 共同承担18.81亿元的退赔责任。

  判决书送达后, 金龙鱼 反应强烈,当庭提出上诉。在11月21日的投资者说明会上,广州益海董事长兼总经理房彦江公开“喊冤”,称本案本质是云南惠嘉通过长期行贿“被害人”安徽华文高管及员工,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后,企图将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

  各方背景

  原告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安徽华文"),国有控股企业,是本案的垫资方;

  被告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益海"),系 金龙鱼 下属公司,在本案负责油品中转存储;

  另有关键关联方 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 (简称"云南惠嘉"),为实际采购需求方。

  安徽华文是一家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而云南惠嘉曾是国内主要的棕榈油融资商之一。

  祸起三方协议

  这场纠纷要追溯到2008年,安徽华文想做一点融资性贸易,就委托云南惠嘉进口棕榈油,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当时,三方签订了一份《中转协议书》。

  广州益海在法庭答辩中指出,这次的合作并不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之间的交易,实质是“融资性贸易”。即安徽华文以棕榈油代理进口为名,实际上是为云南惠嘉提供融资支持。

  这种模式在2010年代的大宗商品领域并不少见,但因其容易引发货权失控、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后来被国家明令禁止。

  按照规则,原本应该约定的贸易模式是“先款后货”。但云南惠嘉的实际控制人张利华绕开正常流程,通过向安徽华文时任董事长王民、时任财务总监王小虎行贿,成功将模式悄然改成“先货后款”。

  也就是原本应该是云南惠嘉把钱给到安徽华文,然后拿着安徽华文授权的提货单,去找广州益海提货,然后把油卖了。云南惠嘉行贿之后,变成了云南惠嘉先把货从广州益海提出来,然后再给云南惠嘉回款。

  本来安徽华文只是想做一点融资性贸易,赚一点利息,但是规则一旦这么被改写,就为后续诈骗打开了方便之门,云南惠嘉不用实际付钱就可以把油提出来了,于是便开始疯狂超量提货。

  云南惠嘉还伪造对账单,让安徽华文误以为这些棕榈油仍稳稳地躺在广州益海的仓库里。更离谱的是,他之后又买通安徽华文的一名业务员,继续凭借假文件提货,同时将伪造的库存数字与账本“对平”,让异常更不易暴露。

  这一切直到2021年才迎来大爆点,安徽华文报警称:有 107 万吨棕榈油存放在广州益海却未出库。多年累积的漏洞在此刻才彻底炸裂,暴了出来。

  由此安徽华文告上了法庭,一审广州益海败诉,法院认定 金龙鱼 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与主犯 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 共同承担18.81亿元的退赔责任。

  诈骗手法与行贿链条

  案件材料揭示出复杂的行贿受贿链条为:云南惠嘉负责人张利华通过向时任安徽华文董事长王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小虎行贿,将原本约定的 “先款后货”交易模式变更为“先货后款”。

  此后,张利华严重超额度获取货权,并使用伪造的《对账函》等多种手段掩盖棕榈油已被销售的事实。起诉书显示,2012年至2014年间,张利华又向安徽华文棕榈油业务员韩琦行贿,由韩琦配合使用伪造的货权转让通知书取得货权。

  云南惠嘉员工还私刻广州益海印章,伪造《对账函》,使安徽华文账面库存与虚假仓储数据一致。

  从事情的经过来看,广州益海是这起诈骗案的“局外人”,至于为何被一审法院裁定为“诈骗从犯”,逻辑闭环在于两点:其一,广州益海在多年间持续向安徽华文出具库存确认函,客观上为云南惠嘉的虚构交易提供了支撑;其二,广州益海原总经理柳德刚因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这是法院认定广州益海“单位犯罪”的重要依据!

  《起诉书》认定,广州益海工作人员喻平及柳德刚接受了张利华的行贿,在多个环节为云南惠嘉提供了帮助。

  最终,云南惠嘉提走巨额货物后未足额付款,造成安徽华文直接经济损失32.3亿元,间接损失20.15亿元,合计超过50亿元。

  金龙鱼 的激烈抗辩

  面对判决, 金龙鱼 方面当庭上诉,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出多项关键质疑。

  金龙鱼 表示,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也不知晓,更未实施过任何帮助行为;广州益海每次货权转让前均取得了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的确认,并以多种方式告知了安徽华文实际库存情况;广州益海的采购价格并未低于"市场价格",甚至高于市场价格,并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广州益海董事长房彦江还表示,公司罐容仅约16万吨,可对外中转的不足10万吨,根本无法容纳安徽华文声称的“100多万吨棕榈油”。同时他指出,棕榈油保质期较短,不可能存放十多年而不变质,安徽华文进口棕榈油后数十年不销售,明显违背贸易常识。

  同时 金龙鱼 透露,七位权威刑法学者论证后均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对于员工受贿问题,房彦江回应称,柳德刚个人收取财物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不是广州益海单位的行为,为公司所严厉禁止。

  金龙鱼 董事长郭孔丰甚至拿家族声誉自证清白:“如果我真的做了这样的事情,不用中国的执法机关来处罚我们,我相信我的叔叔郭鹤年先生也会把我逐出郭氏家族。”

  目前, 金龙鱼 方面已就此案提起上诉。

  若二审维持原判,18.81亿元的退赔金额将对 金龙鱼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数据显示,这一金额相当于 金龙鱼 2024年全年净利润的七成以上。

  祸不单行,与湖北前首富兰世立的纠纷

  金龙鱼 这边忙着应对50亿诈骗案,另一边还要应对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近日提出的“隐匿收款”指控。

  事件始于2024年7月的油罐车食用油事件,当时引起了渲染 大波 , 金龙鱼 就此备受大众指责。

  金龙鱼 在去年7月9日-10日回应强调:集团各企业在散装食用油安全运输中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运输车辆都进行了严格的查验、检验手续。

  在 金龙鱼 否认运输车辆不合规操作的指控后,兰世立在2024年7月11日发布了一条视频,标题为《武汉用油罐车运食油的事太离谱了!》,称“ 金龙鱼 两天之内跌了6500亿”“你以为为了省两个成本干了这种事情没有报应”“运油以后连清洗都不清洗”“ 金龙鱼 第一个就该退市”等。

  金龙鱼 将兰世立告上法庭。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于今年4月11日由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一审宣判,一审结果为兰世立构成侵权。据多家媒体报道,一审结果为兰世立构成侵权,应赔偿益海嘉里1万元经济损失以及2万元律师费,兰世立不服上诉,9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双方的纠纷并未随着法院判决而停止。

  兰世立于11月6日发布了道歉声明。

  在公开发布道歉声明仅 10 天后,11 月 21 日,兰世立突然通过多平台个人账号发布视频,正式向 金龙鱼 “宣战”。他表示自己不服上海相关法院的一审与二审判决,已向上海高院提交再审申请。除了名誉权纠纷案申请再审,他还将就另一件事正式起诉 金龙鱼 母公司益海嘉里。

  在公开发布视频的前一天,11月20日,兰世立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兰世立在发布会上强调,兰世立在发布会上透露了起诉 金龙鱼 的原因。他表示:他收到二审判决之后,当天已经向益海嘉里支付了赔偿的款项1万元,但因财务输入错误,导致最终支付了10万元。然而在收到执行款之后,益海嘉里并未与他沟通,反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导致兰世立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彼时他正在美国出差,银行卡被冻结使得他“差点流落街头”。

  兰世立强调,目前益海嘉里仍未退还多收的“非法所得”。正因如此,他已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正式提交起诉书,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追回款项。

  据兰世立提供给媒体的付款单据,10月21日, 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向益海嘉里支付了10万元,并写明这是代兰世立支付该名誉纠纷案的案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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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 天眼查 显示,在这起名誉纠纷案中,10月22日,兰世立被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3.07万元。这意味着,在他支付10万元的第二天,他成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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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后,益海嘉里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益海嘉里”发布正式声明,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声明显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的两级判决均认定,兰世立于2024年7月11日发布的相关视频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并支付3.07万元款项。

  判决生效后,兰世立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随后强制执行冻结了兰世立名下一个银行账户中的3.07万元。在兰世立支付了10万元并进行了公开道歉后,法院于11月10日解除账户冻结,益海嘉里则在11月18日将多收的6.93万元退回。

  “兰世立先生在发布会上声称没有收到其多付的款项、法院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并仍未解冻等相关不实言论,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益海嘉里在声明中表示将持续关注兰世立的言行,并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于益海嘉里的声明,兰世立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了反驳,他表示:“我是在10月21日支付的款项,法院是在10月30日冻结的我的账户,你隐瞒了收到款项的事实,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后果。”

  法院记录显示,兰世立的账户于11月10日解冻,而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的时间是11月11日——账户解冻先于道歉,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兰世立并非因未履行道歉义务而被强制执行。

  耐人寻味的是信息披露的时间差。益海嘉里11月18日完成退款,兰世立11月20日召开发布会时却对退款一事只字未提,仍持续主张对方“隐匿收款”。11月26日兰世立回应 金龙鱼 声明时,也未否认收到退款,仅强调对方“钻法律空子”。

  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向公众完整出示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全部银行流水,到底谁是谁非我们只能静待事情的发展了。

  这时有人问了,这看起来并不是多少钱的大案子,至于如此针锋相对,难道就是为了争一口气?

  其实不然,就业内人士消息,双方并不是第一次有纠纷,据传在2008年,兰世立的东星航空资金链断裂时,手上还有广州某大厦,据说价值高达几十亿,益海嘉里入场,双方就此大厦的股权问题有过交手,后来兰世立入狱,再出来时,大厦早已改为他姓。但这段故事的真伪,一般人难以判断。

  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现象是,无论是在在 金龙鱼 陷入刑事赔偿案件时,还是和兰世立对薄公堂时,在大量自媒体和网络平台上的相关文章后的点评页面,都出现了铺天盖地的指控 金龙鱼 出售转基因油以及使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言论,虽然 金龙鱼 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其并未使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且在和兰世立的诉讼中胜诉,也根本挡不住网路上吃瓜群众激烈言论的汹涌澎湃。

  有网络言论认为,在互联网时代,拥有足够多的流量就拥有收入和财富,兰世立之所以大动干戈,其实并非为了是非之辩,而只是为了吸粉和提升网络流量。

  写在最后:

  无论是深陷“50亿骗局案”的法律旋涡,还是与兰世立之间愈演愈烈的舆论纠纷, 金龙鱼 这两年确实走得不太轻松。前者暴露的是品牌在电商时代的信任风险,后者呈现的是大型企业面对个人维权时的制度摩擦。两件事看似毫不相关,但都指向同一个核心:一家巨头在声誉管理与风险处置上的短板,已经无法再靠规模和沉默来遮掩。

  而对 金龙鱼 而言,真正的挑战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市场对其企业治理、内部流程、公开透明度的再审视。消费者的耐心在变短,信息传播成本在变低,一点火星都可能烧成整片舆情森林。靠强势品牌“扛一扛”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这两起事件更像是一个提醒:在互联网时代新的商业规则里,巨头不再天然占据优势;谁能在危机里把话说清楚并且让尽可能多的人明白,以及把账算明白、把机制补完整,谁才能继续站得稳。

  未来 金龙鱼 能否顺利走出风波,不只取决于法院的判决,更取决于它愿不愿意正视这些结构性问题。风暴终会过去,但后遗症是自己能不能修补;市场的耐心有限,但转身的机会永远留给主动改变的人。

  不管是50亿的诈骗案,还是和兰世立和这场“延长赛”,恐怕我们还得继续看下去。因为故事还没到句号,双方的下一步动作,才决定最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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