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19
海泰科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海泰科新材料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泰科(安徽)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近日,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