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7-21
华蓝集团(SZ 301027)7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华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的东莞市华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3个全资项目子公司因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华蓝能源以持有的对应项目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华蓝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广州双宝数字电能科技有限公司按各自所持华蓝能源股权的比例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新增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5680万元,单笔担保的担保期限为8~12年,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办理与担保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