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08
义翘神州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冯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指出,义翘神州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表示将认真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