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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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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2-28  军信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证券之星2024-02-28

股票代码:301109 股票简称:军信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露股权投 发行股份及支付 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现金购买资产 伙)、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洪也凡、 易志刚、胡世梯、杨建增、朱光宁、蔡思吉、彭勇强、祖柱、 王清、刘仕平、王年庚、陈坤、孙虎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二月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因所提供的或者披露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确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的,则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 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重组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重组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存 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声明 湖南仁联等?19?名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承诺人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 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 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 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承 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 人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承诺人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则承诺人承诺锁 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承诺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 严格履行职责,承诺本公司制作、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公司对上述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承诺:本所及签字律师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承诺 本所制作、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对上述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天职国际承诺:本所及签字会计师承诺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 规范,严格履行职责,承诺本所制作、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所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评估承诺: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 职责,承诺本公司制作、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公司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军信股份 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系军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军信有限 指 限公司前的法人主体 上市公司相关方 军信集团 指?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湖南道信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市公司股东, 湖南道信 指 为员工持股平台 排水公司 指?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 军信地产 指 其他企业 长沙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滕王阁 指 的其他企业 标的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仁和环境 仁和餐厨 指?湖南仁和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 联合餐厨 指?湖南联合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 仁和环保 指?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联合餐厨有机固废循环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标的公司 联合研究院 指?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湖南联和有机固废循环利用研究院有 限公司 长沙仁华 指?长沙仁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孙公司 仁和环境产业 指?湖南仁和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孙公司 联合思源 指?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参股公司 湖南思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湖南联合思源环保新能源 湖南思源 指 有限公司的股东 标的公司的股东 湖南仁联 指?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湖南仁伦 指?湖南仁伦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湖南仁景 指?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湖南仁怡 指?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青岛松露 指?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青岛高信 指?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长沙润合 指?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洪一可 指?YI?KE?HONG,标的公司股东 洪一伦 指?ALAN?YILUN?HONG,标的公司股东 协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历史 协威国际 指 股东 湖南省仁和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 仁和综合 指 公司的历史股东,已注销 珠海市力同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历 力同发展 指 史股东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 长沙固废公司 指 限公司的历史股东 交易对方 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易志刚、胡世梯、湖南仁怡、 交易对方 指?杨建增、朱光宁、蔡思吉、彭勇强、青岛松露、青岛高信、 王清、祖柱、长沙润合、刘仕平、陈坤、孙虎、王年庚 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 指 义务人 南仁怡 表决权委托方 指?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湖南仁怡 交易双方 指?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指?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63%的股权 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 国务院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建部 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沙市政府 指?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城管局 指?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律、法规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持续监管办法》 指?《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组审核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格式准则第?26?号》???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其他 《公司章程》 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军信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仁和环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军信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仁和环境 本次收购 指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公 过渡期 指 司股权交割日当月月末止的期间 业绩承诺方作出的就仁和环境净利润实现目标所承诺的?5?个 业绩承诺期 指?会计年度期间,即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 年度和?2027?年度 本草案、草案、本报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书、报告书、重组报告?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书(草案) 本草案、草案、本报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书、报告书、重组报告?指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书(草案) 报告期 指?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5?月 最近两年 指?2021?年和?2022?年 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5?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2022?年和?2023?年?1-5?月 最近一期 指?2023?年?1-5?月 最近三年 指?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国浩律师、法律顾问 指?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天职国际 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评估 指?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湖南仁和环境 资产评估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 评报字(2023)第?1088?号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湖南仁和环境 加期评估报告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 字(2024)第?0135?号 中审华所 指?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天健会所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 中联重科 指 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指 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交易对方 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指 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交易对方 议(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甲 指 议》 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业绩承诺方 《之补 指 议>之补充协议》 充协议》,甲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业绩承诺方 《之补 指 议>之补充协议(二)》 充协议》,甲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业绩承诺方 表决权委托方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签署的《表决权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委托协议》,甲方为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湖南仁 怡,乙方为戴道国 表决权委托方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签署的《《之 指?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为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 补充协议》 景、湖南仁怡,乙方为戴道国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万元、亿元 指 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或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生产、服务的活动 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公共场所 生活垃圾 指 垃圾、街道垃圾等,同时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 释》,餐厨废弃物、污泥等亦属生活垃圾范畴 生活垃圾中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气进行化学反应,通过焚 生活垃圾焚烧 指???烧可以使可燃性固体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 无害化的目的 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高温蒸汽,推动汽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指 机并带动发电机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 飞灰 指 沉降的底灰 三废 指?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渗沥液 指?垃圾储存过程中渗沥出的液体,也称“渗滤液” 全称“发电厂装机容量”,指发电厂中所装有的全部发电机 装机容量 指 组额定功率的总和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系一种基础 设施投资建设经营的商业模式,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BOT?模式 指 并获得一段时间内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结束后无偿 将该基础设施转让给政府的商业模式 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模式,指 BOOT?模式 指 承包方根据特许经营权的约定,负责项目的建造及运营,拥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获取相应的运营收入,达到约定期限后 将整体工程转让给政府的商业模式 Building-Owning-Operation,即建设-拥有-经营模式,系一种 市场化运行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在该模式下,社会 BOO?模式 指 资本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拥有并经营某项产 业项目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览 (一)交易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等?19?名交易 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仁和环境?63%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 有仁和环境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 交易方案简介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 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 的?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 名称 仁和环境?63%股权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投 主营业务 资、建设和运营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交易 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 其他 ?是 ?否 业或上下游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是 ?否 具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交易性质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是 ?否 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否 过渡期损益安排: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盈利或 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如标的公司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 少的净资产部分(因约定的现金分红导致的净资产减少除外),由 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向上市公司补足;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可向其原股东分配不超过?4 亿元(含)的基准日前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9?月,标的 公司已经完成?4?亿元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拟交 评估值 交易价格 交易标的 基准日 评估方法 增值率 易的权益 (万元) (万元) 比例 仁和环境???2022-12-31???收益法 388,709.70 284.14% 63% (注) 注: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友好协商,过渡期标的公司 可进行?4?亿元(基准日前形成)的现金分红,2023?年?9?月标的公司已经完成该?4?亿元分红。 交易价格已经考虑?4?亿元分红情况。 鉴于沃克森评估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 已超过一年有效期,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仁和环境的股权 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沃克森评估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仁和环境 进行了加期评估,出具加期评估报告。本次加期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仁和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仁和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在加期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评估值为?371,341.28?万元,与账面 净资产相比增值?255,081.59?万元,增值率?219.41%。 经加期评估验证,仁和环境?100.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果为?371,341.28?万 元,略低于?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主要系?2023?年?1-5 月仁和环境完成了?2?亿元分红所致。如剔除分红影响,仁和环境?100.00%股权的 加期评估结果为?391,341.28?万元,较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结果增加?2,631.58?万元。由于交易对价中已经考虑了仁和环境分红的影响, 剔除分红影响后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因此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 构成实质影响。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仁 和环境?100.00%股权的作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 响。 (三)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仁 股份对价金 现金对价金 交易作价 交易对方 和环境股权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比例(%) 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8.6147???43,191.4976???21,718.0620???64,909.5596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8.7518 45,771.3545???19,616.2948 65,387.6493 洪也凡 10.2365 24,986.3529???10,708.4370 35,694.7899 易志刚 1.6808 4,102.6541???1,758.2803 5,860.9344 胡世梯 1.6731 4,083.8690???1,750.2296 5,834.0986 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杨建增 1.6822 4,106.1221???1,759.7666 5,865.8887 朱光宁 1.4208 3,468.0085???1,486.2894 4,954.2979 蔡思吉 1.1840 2,890.0071???1,238.5745 4,128.5816 彭勇强 1.0514 2,566.3263???1,099.8541 3,666.1804 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祖柱 0.4618 1,127.1028 483.0440 1,610.1468 王清 0.7104 1,734.0043 743.1447 2,477.1489 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刘仕平 0.4736 1,156.0028 495.4298 1,651.4326 王年庚 0.2368 578.0014 247.7149 825.7163 陈坤 0.2368 578.0014 247.7149 825.7163 孙虎 0.2368 578.0014 247.7149 825.7163 合计 63.0000???153,776.7000???65,904.3000 219,681.000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15.46?元/股(注)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数量 是?否?设?置?发?行?除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格调 价格调整方案 整机制 青岛松露、青岛高信、长沙润合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 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除青岛松露、青岛高信、长沙润合外的?16?名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 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 以任何方式转让; 锁定期安排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甲方为军信股份,乙方为洪也凡、湖南仁 联、湖南仁景、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南仁怡),业绩承诺方锁定期 情况如下: “1、乙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甲 方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度结束后?4?个月内,由甲方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机构对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乙方同意其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甲方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1)自?2023-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净利润数, 则乙方可申请解锁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30%,如未达到该等条件,乙方 所持股份不能申请解锁。若第一次申请解锁的股份处于禁售期内,已解锁 股份应于禁售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2023-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净利润数, 则乙方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60%,如未达到该等条件, 乙方所持股份不能申请解锁。若第二次累计申请解锁的股份处于禁售期 内,已解锁股份应于禁售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2023-202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2023-2027?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或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 份?100%-进行业绩补偿的股份(如有)。 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和解锁要求。 锁定安排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需向交易所申请解除乙方相应比例股票 的限售” 针对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期间的股票锁定期,业绩承诺方出具补充承诺:“1、承诺人在 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 转让。承诺人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遵守业绩承诺相关锁定安排,上述 核报告)出具之日期间,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不得转让。2、若违反上述事项,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出具补充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长沙润合、青岛高信、青岛松露合伙人就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锁定安 排作出如下承诺:“在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内,承诺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或要求合伙 企业回购承诺人合伙份额或从合伙企业退伙;不对承诺人所持的合伙企业 合伙份额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承诺 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 湖南仁怡作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其合伙 人参照上述锁定标准承诺锁定其持有的合伙份额:(1)在湖南仁怡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单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湖南仁怡合伙份额或要求湖南仁怡回购本人/本单位合 伙份额或从湖南仁怡退伙;不对本人/本单位所持的湖南仁怡合伙份额设 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以任何方式转 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本单位通 过湖南仁怡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2)若湖南仁怡所 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根据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的,则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湖南仁怡合伙份额的 锁定安排做同步调整;(3)湖南仁怡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 本人/本单位确保所持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会因合伙份额权属问题影响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湖南仁怡履行业绩补偿义务;(4)本人/本单位将遵守本次交易的业绩承 诺相关安排,不会通过任何方式逃避,也不会协助其他第三方逃避本次交 易业绩补偿义务;(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赔偿上市公司因 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中湖南仁景除持有标的公司、湖南仁联股权 及作为湖南仁怡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持有湖南仁怡合伙份额外,未持有其他 企业股权,其股东洪也凡、洪也佳承诺如下:1)本人将遵守本次交易的 业绩承诺、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安排,湖南仁景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锁定期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湖南仁景股权或要 求湖南仁景回购本人股权;不对本人所持的湖南仁景股权设定抵押、质押、 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 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湖南仁景间接享有的 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2)若湖南仁景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的,则本人持有的湖南仁景股权的锁定安排做同步调整。3)湖南仁景作 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本人确保所持股权属清晰,不会因股权权 属问题影响湖南仁景履行业绩补偿义务。4)本人将遵守本次交易的业绩 承诺相关安排,不会通过任何方式逃避,也不会协助其他第三方逃避本次 交易业绩补偿义务。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 的任何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原为?16.36?元/股,系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8%,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2023?年?4?月?21?日 和?2023?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最新股本总额 利润分配完成,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5.46?元/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概览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发行股份 不超过?150,000.00?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发行可转债 - 发行其他证券 - 发行股份 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 发行可转债 - 发行其他证券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项目名称 (万元)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现金对价 65,904.30 43.94%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0,000.00 13.33% 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 圾转运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4,095.70 29.40%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 行期首日 价的?80%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 发行数量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30% 是否设置发行 否 价格调整方案 锁定期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 水)处理和灰渣处理处置等。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 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业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扩充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环保领域的综合服务商。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 本次交易后 买资产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军信集团 255,155,217 62.23% -???255,155,217 50.08% 戴道国 21,611,654 5.27% -???21,611,654 4.24% 何英品 16,787,298 4.09% -???16,787,298 3.30% 湖南道信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中国银行- 中信证券军信股份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 - -???27,937,579???27,937,579 5.48% 公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 本次交易后 买资产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 - -???29,606,309???29,606,309 5.81% 公司 洪也凡 - -???16,161,935???16,161,935 3.17% 易志刚 - - 2,653,721 2,653,721 0.52% 胡世梯 - - 2,641,571 2,641,571 0.52% 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 - - 3,476,981 3,476,981 0.68% 企业(有限合伙) 杨建增 - - 2,655,965 2,655,965 0.52% 朱光宁 - - 2,243,213 2,243,213 0.44% 蔡思吉 - - 1,869,344 1,869,344 0.37% 彭勇强 - - 1,659,978 1,659,978 0.33% 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 - - 2,003,462 2,003,462 0.39% (有限合伙) 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 - - 1,735,499 1,735,499 0.34% 企业(有限合伙) 祖柱 - - 729,044 729,044 0.14% 王清 - - 1,121,606 1,121,606 0.22% 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 - - 1,101,904 1,101,904 0.22% 企业(有限合伙) 刘仕平 - - 747,737 747,737 0.15% 王年庚 - - 373,868 373,868 0.07% 陈坤 - - 373,868 373,868 0.07% 孙虎 - - 373,868 373,868 0.07% 其他 102,715,381 25.05% -???102,715,381 20.16% 合计 410,010,000???100.00% 99,467,452???509,477,452???100.00% 注?1:以上为截至?2023?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持股数据测算;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 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注?2: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7?年之 内,且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已完成的累计利润不低于相应承诺总利润的?80%前提 下,上市公司可启动对标的公司剩余?37%股权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届时双方共同委托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 注?3: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湖南仁怡与戴道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 交易完成后,合计委托?77,182,804?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15.15%)表决权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军信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戴道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将进一步拓展,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 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资产合计 955,633.59???1,347,837.78???41.04%???977,670.71?1,382,067.34?41.36% 负债合计 412,757.60 556,649.92 34.86%???423,714.20???589,850.25???3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63,355.15 104,058.87 64.25%???157,058.67???253,974.64???6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减少 减少 资产负债率 43.19% 41.30% 1.89?个 43.34% 42.68% 0.66?个 百分点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53 -1.01% 1.2404 1.2437 0.27% (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53 -1.01% 1.2404 1.2437 0.27% (注)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24 15.53 17.30% 13.51 15.55???15.10% 注?1: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股本 注?2:上市公司?2023?年?5?月?31?日/2023?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3: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湖南仁怡,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 服务期为自激励对象获得仁和环境出资份额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满三年内。因本次交易,湖南仁怡合伙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补充协议(二)》,根据该协议,重估服务期至本次重组股权交割日,服务期 缩短导致最近一期股份支付计提金额增加,进而导致最近一期每股收益略下降;如剔除该股 份支付服务期缩短的影响,2023?年?1-5?月交易后(备考)每股收益为?0.5468?元/股,相比 于交易前增长?2.15%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每股 净资产均将有所提升;每股收益基本保持稳定。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方(自然人)同意; 相关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表决权委托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和《表决权 委托协议》; 法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事项的批复》(长城管复函[2023]162?号); 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479?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1、自上市公司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公 司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适用),但如本人/本公司届时减持上市公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人所作公开承诺(如有)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 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赔偿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1、自上市公司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暂无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适用),但如本人届时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本人所作公开承诺(如有)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 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实际控制人戴道国 已出具《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本公司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方案,认为本次重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 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重组。本人/本公司将 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顺利进行”。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格式准则第?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 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摘要披 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会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也对本次交 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 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 的意见。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 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摘要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四)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发布提示性 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根据法?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在表决本?次 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 保障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公司已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六)业绩承诺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甲方)与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易志刚、胡世梯、 祖柱、湖南仁怡(乙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之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 方的业绩承诺主要情况如下: “1、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及 润数计算时应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1)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 (2)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 资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 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 应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确定。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 润总和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进行补偿。 诺期间、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等仍维持本协议约定。” 八、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2023?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务期为自激励对象获得仁和环境出资份额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 三年内。因本次交易,湖南仁怡合伙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补充协议(二)》,根据该协议,重估服务期至本次重组股权交割日,服务期缩短 导致最近一期股份支付计提金额增加,进而导致最近一期每股收益略下降;如剔除该股份支 付服务期缩短的影响,2023?年?1-5?月交易后(备考)每股收益为?0.5468?元/股,相比于交易 前增长?2.15% 因此,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基本保持稳定。同时,本次交易涉及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还将有所增加。因此不 排除上市公司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进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二)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因此,若未来上市公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业务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指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 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 营效率。上市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资产、业务、 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实施整合计划,降低本次交易所带来的并购整合风险, 促进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优势互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 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 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运作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 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消费活动;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 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 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可能。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件,则本 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如无法按期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面临重新定价的风 险。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 资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 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 能。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 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但由于标的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受 到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标的公司无法保持发展势头,或出现利润大 幅波动甚至下滑的情形,则不排除公司未来年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 情况,而由此导致未来短期内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按照 子公司管理规定对其实施管理,并重新修订标的公司章程,以适应新的管理、治 理结构。未来标的公司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管理更加深度地融合,上市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 继续加强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同时,上市公司业务管理体系将进一步扩大,上市 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难度亦会随着管理主体的数量增多而上升,上 市公司若不能在机构整合方面做出合理调整或安排,不能建立起与重组后标的公 司相适应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则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整合风险。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六)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方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 南仁怡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低于?219,823.98?万元(其中:2023?年不低于?41,231.26?万元、2024?年不低于 业绩承诺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最终其能 否实现将受到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意外事件及标的公 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 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特许经营权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仁和环境及其子公司已取得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权、长 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等项目特许经营权剩余期限分别约为?7.3?年、14.5 年和?30.0?年。根据该等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特许经营期满后, 政府重新授予时,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为标的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长期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如果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上 述特许经营权(特别是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 法续约或者行使优先权,则可能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二)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收购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根据备考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和?72,296.50?万元;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包括核心商誉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形 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层面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 等额确认非核心商誉减值损失,导致商誉账面金额逐期减少。根据测算,假设 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化净利润的?49.38%,占?2023?年?12 月?31?日净资产的?5.75%。如未来行业情况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等 原因导致其未来的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三)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 年?1-5?月,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3.98%、88.14%和?90.18%。 由于公司单个项目处理规模和合同金额较大,在运营项目数量较少,因此公司前 五大客户较为集中。虽然公司将不断拓展长沙市地区以外的业务,但预计短期内 大部分收入还是来自长沙市地区,因此标的公司业务会受该地区经济、社会、投 资、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 (四)工业级混合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工业级混合油是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材料,受碳减排效应的影响,生物柴油在 欧洲国家被广泛应用,从而带动工业级混合油的价格持续上涨,近年国内餐厨垃 圾处理企业在工业级混合油销售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未来,不排除存在因科 技进步、新能源替代等各种因素,导致生物柴油的需求和价格下降的可能,从而 导致工业级混合油的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 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 发。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 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未来我国将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 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遇 习近平主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 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国环保产业 经过?30?多年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从初期以“三废治理”为主,发展成 为包括环保产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产业体 系。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和环保产业政策日趋完善,环保产业快速发 展,产业领域不断拓展,产业结构、技术和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技术和产品结构逐步优化升级,运营服务业发展加快,为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 做出了贡献,也为环保企业带来更多机遇。 根据?2020?年城乡统计年鉴,截至?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城市生 活垃圾清运量约为?23,512?万吨,较“十二五”末新增约?23%。根据中国社会科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2》,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 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 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市 场空间。 由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发展较为滞后,部分城市生活垃圾仍未能进 行集中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累积堆存规模巨大。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 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同时,伴随我国对绿色、先进环保行业的 日益重视和支持,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随之快速增加。根据国 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从?2017?年的?2.60?万元增 加至?2021?年的?3.51?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79%。日益增长的人均可支配收 入有助于推动消费的增长。在消费升级的趋势驱动下,消费者们更愿意外出就餐, 进而推动了中国餐饮市场的繁荣,同时也产生更多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在城镇生 活垃圾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加强垃圾分类,将餐厨垃圾区分处理尤为重要。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策对生活垃圾的细化分类要求逐 步加强,随着生活垃圾种餐厨垃圾分类的加强,政府也逐步增加相应投入,“十 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的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分别为?109?亿元、183.5?亿元, 增长率为?68.35%,到“十三五”末,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新 增处理能力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垃圾 分类工作初见成效。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到, 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十四五”对于垃圾分类 要求进一步加强。 随着餐厨垃圾管理政策逐年加强,餐厨垃圾处理需求和处理能力将快速增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聚焦于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致力于整合治污资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源,提高污染物处理水平,促进城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市公司目 前的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和灰渣处理处 置等业务,在餐厨垃圾领域涉足较少。 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持续增长,相关的清运及无害化处 置需求旺盛。截至?202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达到?9.14?亿人,城镇化率为?64.72%。 《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指出,到?2030?年,预计全国总人口将 达?14.5?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我国城镇人口数及城镇人口比例持 续提高的同时,餐厨垃圾产生量保持上升趋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假设 我国在?2021-2026?年期间的餐厨垃圾产生量年复合增长率不变,即维持?2015-202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6.16%,则?2026?年我国的餐厨垃圾产生量能达到?1.8?亿吨。餐 厨垃圾产生量的扩大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上市公司对于 该类细分行业有拓展需求。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在餐厨垃圾处理业务领域经验丰富,技术成熟。标的公 司自?2012?年开始运营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该项目是全国单体处理规模最 大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之一;标的公司拥有丰富的餐厨垃圾处理经验,获得了“中 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多项荣誉。此外,标的公司拥有多项餐厨 垃圾处理相关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集成技 术、污水低耗处理与臭气集中净化技术、恶臭气体处理过程抑制与杂质分选减量 技术等,以上技术均已取得相关专利。其中,“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高效稳定 运行集成技术”于?2021?年?5?月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环保科技成果鉴 定证书”,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综上,在餐厨垃圾产量持续增长的行业趋势下,上市公司具备拓展该业务板 块的需求,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餐厨垃圾业务领域经验丰富,技术成熟,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餐厨垃圾处理业务,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业务版图。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务主要在湖南长沙地区开展,有利于发挥一体化优势, 双方业务资源互补,协同效应显著。 上市公司经营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是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圾渗沥液等固体、液体废弃物于一体的综合协同处理场所,也是湖南省会长沙市 唯一的城市固废综合协同处理场所,该场所建设规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7,800 吨/天、市政污泥处置能力?1,000?吨/天、垃圾渗沥液处理能力?2,700?立方米/天、 垃圾填埋处理能力?4,000?吨/天、灰渣处理处置能力?410?吨/天)、运营规模、管 理和技术水平均处于同行业前列。 标的公司拥有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 及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在建)的特许经营权,其中长沙市第一垃 圾中转处理场项目处理能力为其他垃圾年日均?8,000?吨,厨余垃圾年日均?2,000 吨,系全国单体处理规模最大的垃圾中转处理场之一,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亦是全国单体处理规模最大的餐厨垃圾处理场之一。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协同性,长沙市的生活垃圾 经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后,由标的公司进行压缩处理和转运,进而由上市公司所运 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最终处理。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业务是 上市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前道工序,二者均属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不可或 缺的组成部分。另外,如前所述,上市公司目前尚不具备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的 能力,标的公司拥有的餐厨垃圾处理业务也补齐了上市公司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方面的业务拼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形成优势互补,在长沙地区形成生 活垃圾转运和焚烧发电一体化经营,从而降低总体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双方资源 互补的协同作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亦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本 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 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实现外延式增长、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的积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逐步实现上市公司转型为环保领域综合服务 商的战略部署,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拓展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业务,整合标的公 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扩充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布局, 致力于成为环保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从发展战略角度而言,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 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吸收优质资源,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公司业绩、市值作出超出相关规定的承诺和保证。本次交易不存在 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交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 本次交易披露前?6?个月内及本次交易披露后,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股份减持情 形或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真实、合法地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定价符合市 场化原则,交易双方充分沟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且经过相关专业机构审计、 评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 点,扩充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均有效 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 利用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依据国家发改委于 司所处行业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行业。 因此,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等?19?名交易对方购 买其持有的仁和环境?63%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有仁和环境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交 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 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仁和环境?100%股权的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388,709.70?万元。参 考该评估值,扣除过渡期内标的公司?4?亿元现金分红,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仁和 环境?63%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219,681.00?万元。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仁和环?股份对价金 发行股份数 现金对价金 交易作价 交易对方 境股权比例(%)?额(万元) 量(股) 额(万元) (万元) 湖南仁联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 湖南仁景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 洪也凡 10.2365???24,986.3529 16,161,935???10,708.4370???35,694.7899 易志刚 1.6808 4,102.6541 2,653,721???1,758.2803 5,860.9344 胡世梯 1.6731 4,083.8690 2,641,571???1,750.2296 5,834.0986 湖南仁怡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 2.2022 5,375.4132 3,476,981???2,303.7485 7,679.1617 (有限合伙) 杨建增 1.6822 4,106.1221 2,655,965???1,759.7666 5,865.8887 朱光宁 1.4208 3,468.0085 2,243,213???1,486.2894 4,954.2979 蔡思吉 1.1840 2,890.0071 1,869,344???1,238.5745 4,128.5816 彭勇强 1.0514 2,566.3263 1,659,978???1,099.8541 3,666.1804 青岛松露股权投 资企业 0.8883 3,097.3536 2,003,462 -???3,097.3536 (有限合伙) 青岛高信明远投 资合伙企业 0.7695 2,683.0826 1,735,499 -???2,683.0826 (有限合伙) 祖柱 0.4618 1,127.1028 729,044 483.0440 1,610.1468 王清 0.7104 1,734.0043 1,121,606 743.1447 2,477.1489 长沙润合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 0.4885 1,703.5444 1,101,904 -???1,703.5444 (有限合伙) 刘仕平 0.4736 1,156.0028 747,737 495.4298 1,651.4326 王年庚 0.2368 578.0014 373,868 247.7149 825.7163 陈坤 0.2368 578.0014 373,868 247.7149 825.7163 孙虎 0.2368 578.0014 373,868 247.7149 825.7163 合计 63.0000???153,776.7000???99,467,452???65,904.3000?219,681.0000 注: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 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限额 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 改项目 合计 168,787.66 150,000.00 募集配套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5%或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 司自筹解决。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发行价格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 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16.69 13.36 前?60?个交易日 16.34 13.08 前?120?个交易日 16.23 12.99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原为?16.36?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8%,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须经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 将相应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 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二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 润分配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最新股本总额?41,001?万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2023?年?6?月?1?日,本次利润分配完成,上市公司股 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5.46?元/股。 (2)发行数量 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向该交易对方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转让对价/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向下精确至个位, 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无需支付。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 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数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为?99,467,452?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 为准。除前述除息、除权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暂不设置发行价 格调整机制。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交所审核、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四)股份锁定期 青岛松露、青岛高信、长沙润合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 价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除青岛松露、青岛高信、长沙润合外的?16?名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 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 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南仁怡锁定期情况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相关单位 约定的锁定期内容 票发行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结束后?4?个月内,由甲方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审计机构 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乙方同意其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甲方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解锁: (1)自?2023-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审核报告确 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净利润 数,则乙方可申请解锁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30%,如未达到该等条 件,乙方所持股份不能申请解锁。若第一次申请解锁的股份处于禁售 甲方为军信股份; 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禁售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乙方为洪也凡、湖 (2)自?2023-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审核报告确 南仁联、湖南仁景、 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净利润 易志刚、胡世梯、 数,则乙方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60%,如未达到该 祖柱、湖南仁怡 等条件,乙方所持股份不能申请解锁。若第二次累计申请解锁的股份 处于禁售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禁售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2023-202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2023-2027?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或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 份?100%-进行业绩补偿的股份(如有)。 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和解锁要求。 定安排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需向交易所申请解除乙方相应比例股票 的限售 针对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期间的股票锁定期,业绩承诺方出具补充承诺:“1、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 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承诺人作为业 绩补偿义务人,遵守业绩承诺相关锁定安排,上述?24?个月届满之日至业绩承诺 首次专项审核报告(即?2023-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期间,承诺人在 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转让。2、若违反上述事项,承 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出具补充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 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长沙润合、青岛高信、青岛松露合伙人就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的锁定安排作出 如下承诺:“在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内,承诺人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承诺人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或要求合伙企业回购承诺人合 伙份额或从合伙企业退伙;不对承诺人所持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设定抵押、质押、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 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承诺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 股份有关的权益。” 湖南仁怡作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其合伙人参照 上述锁定标准承诺锁定其持有的合伙份额:(1)在湖南仁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单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湖 南仁怡合伙份额或要求湖南仁怡回购本人/本单位合伙份额或从湖南仁怡退伙; 不对本人/本单位所持的湖南仁怡合伙份额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 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 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本单位通过湖南仁怡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 益;(2)若湖南仁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的,则本人/本单位持有的湖南仁怡 合伙份额的锁定安排做同步调整;(3)湖南仁怡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 人,本人/本单位确保所持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会因合伙份额权属问题影响湖 南仁怡履行业绩补偿义务;(4)本人/本单位将遵守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相关安 排,不会通过任何方式逃避,也不会协助其他第三方逃避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中湖南仁景除持有标的公司、湖南仁联股权及作为 湖南仁怡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持有湖南仁怡合伙份额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其 股东洪也凡、洪也佳承诺如下:1)本人将遵守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股份锁定 及减持相关安排,湖南仁景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内,本人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湖南仁景股权或要求湖南仁景回购本人股权;不对本 人所持的湖南仁景股权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设定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 通过湖南仁景间接享有的与上市公司股份有关的权益。2)若湖南仁景所认购股 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调整的,则本人持有的湖南仁景股权的锁定安排做同步调整。3)湖南仁 景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本人确保所持股权属清晰,不会因股权权属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问题影响湖南仁景履行业绩补偿义务。4)本人将遵守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相关 安排,不会通过任何方式逃避,也不会协助其他第三方逃避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 务。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由于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发行股份减持、转让或交易 时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 让。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 息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 部分由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如标的公司 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因约定的现金分红导致的净资产减少 除外),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 上市公司补足;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可向其原股东分配不超过?4?亿元(含)的基 准日前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9?月,标的公司已经完成前?4?亿元现金 分红。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业绩承诺概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概况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和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为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胡世梯、易志 刚、祖柱、湖南仁怡。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 年度及?202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19,823.98?万元(其中:2023?年不低 于?41,231.26?万元、 承诺净利润数系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 计算时应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 及已投产项目扩大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 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 应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确定。 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 应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在承 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进行补偿。 如本次交易的股权交割发生于?2023?年?12?月?31?日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期间、业绩承诺净利润数等仍维持《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 在承诺期内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并经双方 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分别出具每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每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前述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分别为?2023-2025?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2023-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2023-202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总和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差异情况根据审计 机构审核后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标的公司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总和等各项财务指标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应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 定并与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及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有相关规定,否则在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 不得改变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业绩承诺补偿 在本次交易中,单一补偿义务人应根据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占交易对 方合计获得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比例,计算其各自负责的补偿比例(包业绩承 诺补偿),具体比例如下: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份 股份对价 获得股份数 现金对价 补偿比 转让方 (万股) 比例(%) (万元) (股) (万元) 例(%) 湖南仁联 7,861.0000 18.6147???43,191.4976???27,937,579???21718.0620???34.7154 湖南仁景 7,918.9000 18.7518???45,771.3545???29,606,309???19616.2948???34.9711 洪也凡 4,322.8878 10.2365???24,986.3529???16,161,935???10708.4370???19.0905 易志刚 709.8000 1.6808???4,102.6541 2,653,721 1758.2803???3.1346 胡世梯 706.5500 1.6731???4,083.8690 2,641,571 1750.2296???3.1202 祖柱 195.0000 0.4618???1,127.1028 729,044 483.0440???0.8612 湖南仁怡 930.0000 2.2022???5,375.4132 3,476,981 2303.7485???4.1070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份 股份对价 获得股份数 现金对价 补偿比 转让方 (万股) 比例(%) (万元) (股) (万元) 例(%) 合计 22,644.1378 53.6209???128,638.2441???83,207,140???58,338.0962???100.00 承诺期届满,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7?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若标的公司的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低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业绩 补偿义务人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或其持有的现金(优先以股份) 按下列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且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作出该等补偿时不得要求 上市公司支付除回购价款外的其他对价或其他利益: ①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作价×(1-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累计净利 润承诺数)]÷本次发行价格。 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直接取整数部分,舍弃余数部分。若标的 公司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为负,按?0?取值。 ②如业绩补偿义务人作出股份补偿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足以按照上述 约定进行补偿的,其另需用现金再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需现金补偿的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2)补偿上限 业绩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含股份和现金补偿)合计 不超过业绩补偿义务人合计获得的全部交易对价(该对价原则上扣减相关税费, 但因交易对价调整而退还的税费不扣减)。 (3)补偿其他约定 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以股份向上市公司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如上市公司发生送 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除权处理; 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当年各自应补偿股份在向上 市公司实际进行补偿之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一并退还给上市公司。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八)业绩承诺方保障业绩补偿实现的具体安排及承诺 为确保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相关股份能够切实用于履行补偿,主 要有以下安排及承诺: 以及业绩承诺实现为条件进行五年内分步解除所持股票锁定期(具体详见本节 “二、”之“(四)股份锁定期”); 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 (九)业绩承诺方缴纳相关税费的具体情况和金额,扣减相关税费后补偿上限的 金额,结合相关金额、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股份锁定安排等披 露业绩补偿义务的可实现性,是否存在变相降低交易对方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形, 相关业绩补偿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的金额 (1)业绩承诺方相关税费的具体情况和金额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相关税费的测算情况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测算的转让所得 税种 税率 测算的股权转让所得税 湖南仁联 54,635.1567???企业所得税 25% 13,658.7892 湖南仁景 44,287.6885???企业所得税 25% 11,071.9221 洪也凡 29,232.1868???个人所得税 20% 5,846.4374 易志刚 5,270.1038???个人所得税 20% 1,054.0208 胡世梯 4,125.1808???个人所得税 20% 825.0362 祖柱 1,474.0578???个人所得税 20% 294.8116 湖南仁怡 5,168.1617???个人所得税 1,788.7416 额累进 合计 144,192.5361 - - 34,539.7589 注?1:湖南仁联、湖南仁景的税费以股权转让所得和税率直接相乘测算,而未考虑企业的其 他收入和支出情况 注?2:湖南仁怡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中湖南仁景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合伙人为自然人,缴 纳个人所得税 注?3:以上税费仅为初步测算,具体以实际税务局认定为准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扣减相关税费后补偿上限的金额 经测算,业绩承诺方扣减税费后补偿上限情况如下: 业绩补偿上 股份对价?获得股份数?现金对价?扣减:税费 业绩补偿上限比例 转让方 限(万元) (万元)①?(股)??(万元)②?(万元)③ ⑤=④/(①+②) ④=①+②-③ 湖南仁联?43,191.4976 27,937,579?21,718.0620?13,658.7892 51,250.7704 78.96% 湖南仁景?45,771.3545 29,606,309?19,616.2948?11,071.9221 54,315.7272 83.07% 洪也凡 24,986.3529 16,161,935?10,708.4370 5,846.4374???29,848.3525 83.62% 易志刚 4,102.6541 2,653,721 1,758.2803???1,054.0208 4,806.9136 82.02% 胡世梯 4,083.8690 2,641,571 1,750.2296 825.0362 5,009.0624 85.86% 祖柱 1,127.1028 729,044 483.0440 294.8116 1,315.3352 81.69% 湖南仁怡 5,375.4132 3,476,981 2,303.7485???1,788.7416 5,890.4201 76.71% 合计 128,638.2441???83,207,140?58,338.0962 34,539.76?152,436.5803 81.53% 注?1: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含股份和现金补偿)合计不超过业绩承 诺方合计获得的全部交易对价(该对价扣减由业绩承诺方缴纳的相关税费,但因交易对价调 整而退还的税费不扣减) 注?2: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就本协议下补偿义务及责任,乙方各主体之间承担 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获得了相应的交易对价,扣除税费后占交易对 价的?81.53%;除获取本次交易对价外,业绩承诺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 的业绩补偿能力。 (1)业绩承诺方中企业法人的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 业绩承诺方中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湖南仁怡有相应的资产,具有一定的业 绩补偿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5?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方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净资产 湖南仁联 69,027.19 68,242.88 53,103.96 51,794.84 湖南仁景 14,493.06 14,493.06 12,727.97 10,727.97 湖南仁怡 2,514.36 2,514.36 2,512.55 2,512.55 注:湖南仁联主要股东为湖南仁伦、湖南仁景,其中湖南仁伦?2023?年?5?月?31?日净资产为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业绩承诺方中自然人的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 业绩承诺方中自然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业绩补偿能力。业绩承诺 方中自然人出具的《关于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说明》如下: 序号 业绩承诺方 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 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基础。且截至 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除标的公司以外投资了湖 南仁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缴资本13640万元,本人持股84.88%)、 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绩补偿义务,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损失。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 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 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等资产, 本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绩补偿义务,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损失。 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 供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除标的公 司以外投资了湖南仁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缴资本13640万元, 本人持股9.25%),并持有房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等资产,本 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绩补偿义务,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损失。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 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 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等资产, 本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绩补偿义务,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损失。 湖南仁怡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南仁景,有限合伙 人为标的公司相关员工,该等员工财务状况稳定,信用情况良好,相关员工的《关 于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说明》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业绩承诺方 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业绩承诺方 财务状况、业绩补偿能力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为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 基础。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日,本人(包括本人配偶)持有房产、 易业绩补偿义务的资金实力。 定履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 注:易志刚、胡世梯、祖柱的《关于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说明》详见前述业绩承诺方自然人 相关说明。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股份锁定有明确的对应 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41,231.26???41,632.15???43,608.92???45,826.81???47,524.84 累计完成 如完成业?比例 绩承诺??累计解锁 - -?解锁30%???解锁60%???解锁100% 比例(注) 注:经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才实现解锁条件 由上表所示,标的公司自?2023-202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项 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5?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累 计净利润数,即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比例高于?57.54%,则业绩承诺方可申请解锁 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30%;自?2023-202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经该专 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在?2023-2026?年度实现的累计净利润高于该期间承诺 累计净利润数,即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比例高于?78.39%,则业绩承诺方累计可申 请解锁股份为本次认购股份的?60%;自?2023-202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 且?2023-202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或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本次认购股份?100%-进行业绩补偿的股份(如有)。综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和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明确的对应关系。 结合前述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获得了相应的交易对价,扣除 税费后业绩补偿上限占获得交易对价的?81.53%,占比较高;除获取本次交易对 价外,业绩承诺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业绩补偿能力,业绩承诺方中自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然人及湖南仁怡有限合伙人均出具了《关于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的说明》;根据《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股份锁定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因此, 相关披露业绩补偿义务具有可实现性。 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业绩承诺方为实际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人员及 其控制企业,本次交易业绩补偿范围、业绩补偿方式、业绩补偿期限等相关业绩 补偿安排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设置,不存在变相降低交易 对方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形,相关业绩补偿安排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获得了相应的交易对价,扣除税费后业 绩补偿上限占获得交易对价的?81.53%,占比较高;除获取本次交易对价外,业 绩承诺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业绩补偿能力;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股份锁定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公司业绩承诺方为实际 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人员及其控制企业,本次交易相关业绩补偿安排参 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设置。因此,相关披露业绩补偿义务具 有可实现性,本次交易相关业绩补偿安排不存在变相降低交易对方业绩补偿责任 的情形,相关业绩补偿安排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十)明确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期间,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的具体安排,并结合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利 润金额占总承诺利润的比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的业务发展预期、是否存在周 期波动、分期解锁安排等进一步测算未解锁股份对业绩补偿义务的覆盖比例,说 明相关权利义务是否匹配,分期解锁安排能否保障补偿义务的履行 明确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期间,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的具体安排 针对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期间的股票锁定期,业绩承诺方出具补充承诺: “1、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述?24?个月届满之日至业绩承诺首次专项审核报告(即?2023-2025?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之日期间,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2、若违反上述事项,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绩承诺期的业务发展预期、是否存在周期波动、分期解锁安排等进一步测算 未解锁股份对业绩补偿义务的覆盖比例 (1)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利润金额占总承诺利润的比例 在业绩承诺完成的情况下,业绩承诺实现进度大于股份解锁的进度;在业绩 承诺未完成的情况下,股份不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41,231.26???41,632.15???43,608.92???45,826.81 47,524.84 累计完成 如完成业?比例 绩承诺??累计解锁 - -?解锁30%???解锁60%???解锁100% 比例 注:经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才实现解锁条件 (2)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业务发展预期、是否存在周期波动 标的公司依托长沙市的城市发展,主要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转运、无害 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目前拥有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长沙市餐厨垃 圾处理项目以及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在建)的特许经营权,其中 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目处理能力为其他垃圾?8,000?吨/天,厨余垃圾 处理项目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能力为?800?吨/天(实际处理能力?1200?吨/天),亦是 全国单体处理规模最大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之一。 随着长沙市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预计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处理需求还将 继续扩张,为标的公司长期增长提供基础,业绩承诺期内预计标的公司不存在明 显的周期性波动情况。作为湖南的省会城市和近年来的“网红城市”,长沙具有 丰富的经济文化、科教旅游和研学工作资源,吸引大量省内人口定居发展。根据 长沙市统计局,2019?年到?2021?年长沙市人口增长?184.48?万人,垃圾产生量随之 持续增长。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长沙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十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五”末长沙人口将达到?1200?万左右。 数据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至?2022?年,长沙市?GDP?从?1.21?万亿元 增长至?1.40?万亿元。在长沙经济水平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标的公司获得长期稳 定的增长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开始,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连续?10 年保持?1%到?3%的温和增长。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公司垃圾处理收入的 关键定价指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年度平均结算单价随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 指数的增长而调增。 在业绩承诺期内,一方面,长沙市人口增长、经济增长预期带来标的公司生 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理量的增长;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各年度平均结算单价随 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增长而有进一步的提升。 综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业务将保持稳步增长,周期波动的情况可能性 较低。 (3)分期解锁安排等进一步测算未解锁股份对业绩补偿义务的覆盖比例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洪也凡、湖南仁联、湖南仁景、 易志刚、胡世梯、祖柱、湖南仁怡的分期解锁安排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41,231.26???41,632.15???43,608.92???45,826.81???47,524.8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2027年度 累计完成 如完成业?比例 绩承诺??累计解锁 - -?解锁30%???解锁60%???解锁100% 比例 注:经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累计实际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才实现解锁条件 由上表,在业绩承诺完成的情况下,业绩承诺实现进度大于股份解锁的进度; 在业绩承诺未完成的情况下,股份不解锁。2023?年?1-5?月,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653.17?万元,已经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 的?45.24%,2023?年?1-10?月,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41,669.48?万元(未经审计),占?2023?年业绩承诺净利润的?101.06%;2023 年完成业绩承诺可能性较高。结合公司的业务特性,为充分披露业绩承诺补偿风 险,设置了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不同情形,主要考虑以下三类极限情形: 情形?1:标的公司每年实现?2023?年至?202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的?50%,业绩 承诺方股份未解除锁定,并在?2027?年末进行补偿;按照上述安排,业绩承诺期 结束后,未解锁股份价值对应补偿金额覆盖比例测算如下: 尚未解锁股份价 未实现承诺净利 业绩承诺方尚未 应补偿金额 尚未解锁股份价 值对应补充金额 比例 解锁比例 (万元) 值(万元) 覆盖比例 情形?2:标的公司实现?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业绩承诺方股份已经解除 锁定?30%,2026?和?2027?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水平为?50%;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未 解锁股份价值对应补偿金额覆盖比例测算如下: 尚未解锁股份价 未实现承诺净利 业绩承诺方尚未 应补偿金额 尚未解锁股份价 值对应补充金额 比例 解锁比例 (万元) 值(万元) 覆盖比例 情形?3:标的公司实现?2023?年至?2026?年净利润,业绩承诺方股份已经解除 锁定?60%,2027?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水平为?50%;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未解锁股 份价值对应补偿金额覆盖比例测算如下: 尚未解锁股份价 未实现承诺净利 业绩承诺方尚未 应补偿金额 尚未解锁股份价 值对应补充金额 比例 解锁比例 (万元) 值(万元) 覆盖比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综上,业绩承诺期结束后业绩承诺方未解锁股权价值对应补偿金额覆盖比例 较高,即使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较极端的情形下,也能实现完全覆盖。 业绩承诺方已经出具补充承诺,明确股票发行完成?24?个月后至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期间,业绩承诺方的股份保持锁定;根据长沙 市人口增长和经济稳定发展预期,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业务将保持稳步增长, 周期波动的情况可能性较低;业绩承诺期承诺完成解锁的股份比例低于业绩承诺 完成的比例;经模拟测算承诺净利润未实现极限情形,业绩承诺方分期解锁安排 尚未解锁股份价值预计能够实现完全覆盖。 综上所述,业绩承诺方权利义务匹配,分期解锁安排能够保障补偿义务的履 行。 (十一)承诺净利润和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匹配关系,是否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对标 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的影响,承诺期届满确定业绩实现情况时剔除相关影 响的具体约定和计算过程,相关约定和计算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间接降低交 易对方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形,相关业绩补偿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投项目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的影响 (1)承诺净利润和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润具有匹配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关于业绩补偿及奖励规定: “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估值的,交易对方计算出现金流量对 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净利润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仁和环境和仁和环保单体利润表的净 利润合计进行确认,满足前述指引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 41,231.26???41,632.15???43,608.92???45,826.81???47,524.84 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润 合计 其中:仁和环境净利润 10,115.46 8,870.28 8,603.15 9,037.80 9,342.16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仁和环保净利润 31,115.80???32,761.87???35,005.78???36,789.01???38,182.69 (2)业绩承诺不包含募投项目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收益法评估未包含募投项目的损益,募投项目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业绩 承诺范围。《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割完成后,标 的公司新增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 (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产能的投资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 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 立核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未包含募投项目的损益,募投项目损益亦不纳入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范围和补偿范围,因此,承诺净利润和收益法评估预测的净利 润具有匹配性。 相关约定和计算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间接降低交易对方业绩补偿责任的情 形,相关业绩补偿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充协议》;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和业绩承诺方签订了《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 诺剔除相关影响主要从业务实质和发生潜在可能性充分考虑,并经上市公司和交 易对方友好协商确认,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外,其他净利润剔除相关影响的具体 内容及合理性如下: 序号 剔除的具体内容 合理性 收益法评估的业绩预测未考虑潜在股份支付影 响;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为上市公司整体发展 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考虑,由上市公司进行决策并实施,但在会计处 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 理时,如标的公司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则标的公 司应计提相应的股份支付,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 业绩,扣除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收益法评估的业绩预测是按照标的公司截至 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2022?年?12?月?31?日已有项目相关业务进行预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剔除的具体内容 合理性 资项目是指标的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包含新增投资项目,因此,扣除新增投资项目 (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的)以外?所产生的损益具有合理性 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 大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 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 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站项目。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 立核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 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算范 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 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 的净利润数为准。 注?1: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已经签署《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 二条“业绩承诺及奖励”第?2?款第(3)条和第(4)条进行了调整 注?2: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之补充协议》,剔除了业绩奖 励相关条款 上述条款约定的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起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 ① 加回 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如有) ② 扣减 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如有) ③ 其他净利润扣除项考虑因素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计算结果 “①+②-③” 净利润 由上表,收益法评估未考虑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及新增投 资项目影响,因此扣非归母净利润剔除前述相关影响因素的具体约定和计算过程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间接降低交易对方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形。 (十二)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在长沙市各区(县)、宁乡市、浏阳市内等地 区的业务布局和后续业务规划情况,说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业务或地 区重叠,上市公司业务布局及后续规划对标的资产的具体影响情况并测算预计影 响金额,上市公司同交易对方就剔除相关影响净利润数的具体约定和计算过程, 相关约定是否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现有业务的限制,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业务布局和后续业务规划情况,说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业务或地区 重叠 (1)上市公司业务布局和后续业务规划情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和 灰渣处理处置等。上市公司通过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市政污 泥、垃圾渗沥液和灰渣填埋场等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投资及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 产品为电,主要服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污泥处置服务、渗沥液(污水)处 理服务和灰渣处理处置服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在长沙市各区 (县)、宁乡市、浏阳市内等地区的业务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涉及具体项目 服务区域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中垃圾焚烧 长沙市各区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垃圾焚烧项目(二期) (县) 浏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浏阳市 污泥处置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 渗沥液(污水) 长沙市各区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沥液(污水)处理项目 处理 (县) 灰渣处理处置???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 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主业、深耕技术、稳步拓 展”的经营理念,未来战略发展主要聚焦以下三个方面:1)重资产拓展方面: 将聚焦国内外具有一定规模和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固废处理项目,重点拓展中亚、 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固废处理市场;2)轻资产拓展方面:公司将不断 加大在生活垃圾、市政污泥、飞灰、渗滤液等固废处理方面的技术研发力度,在 制约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通过输出公司先进的管理和技术, 增强公司在轻资产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3)新领域及新业务探索方面:公司将 加大对固废处理新工艺、新技术、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回收以及绿能、储能等领 域的研究和投入,通过新领域的技术创新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根据自身 战略规划,逐步形成“重、轻、新”并举、多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在长沙市各区(县)、宁乡市、浏阳市内等地区业务规划:垃圾焚烧发电业 务方面,上市公司子公司?2023?年?5?月同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相关 特许经营协议,拟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浏阳市开展垃圾焚烧等业务;在市政污泥 处置业务方面,上市公司主要是根据长沙市地区政策、污水厂规模与分布等因素, 按照集中处置和分散处置模式,提供相应的工艺及设备服务。 (2)标的公司业务布局和后续业务规划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BOOT、B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中转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政府 客户提供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并进行资源化利 用,将产生的资源化产品工业级混合油销售给下游企业,同时进行沼气发电自用 或销售给电网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在长沙市各区(县)、宁乡市、浏阳市 内等地区的业务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涉及具体项目 服务区域 其他垃圾处理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配套污水处理项目 长沙市各区(县) 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残渣?长沙市各区(县)、宁 和资源化利用 废水厌氧发酵 乡市、浏阳市 在长沙市各区(县)、宁乡市、浏阳市内等地区业务规划:标的公司将焦聚 主业,推动募投项目长沙市望城区新建垃圾转运站项目和在长沙市开福区对餐厨 垃圾无害化处理升级技改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标的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将提 升至?1560?吨/天,并新增望城区转运生活垃圾产能?1600?吨/天。 综上,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地区重叠,但无业务重叠。结合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的业务规划,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两者无相关重叠业务安排。 (3)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地区重叠,但无业务重叠,而是业务协同 上市公司经营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是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垃 圾渗沥液等固体、液体废弃物于一体的综合协同处理场所,也是湖南省会长沙市 唯一的城市固废综合协同处理场所。标的公司拥有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项 目、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及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在建)的 特许经营权。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务主要在湖南长沙地区开展,存在地区重叠, 但无业务重叠。 长沙市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后,由标的公司进行压缩处理和转运, 进而由上市公司所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最终处理。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生活 垃圾中转处理业务是上市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前道工序,二者均属于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污泥处置、渗沥液(污水)处理和灰渣处理处置等业务,在餐厨垃圾领域涉足较 少;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拥有的餐厨垃圾处理业务补齐了上市公司在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业务拼图。如本次交易完成,上市公司将在长沙地区形成生 活垃圾转运和焚烧发电一体化经营,并拓展餐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业务, 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互补的协同作用。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地区重叠,但无业务重叠,而是业务协 同。 响金额,上市公司同交易对方就剔除相关影响净利润数的具体约定和计算过程, 相关约定是否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现有业务的限制,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 益 (1)湖南省及长沙市环卫设施建设相关规划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年-2030?年)》,到?2030?年长沙市将规 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个(已经建成?2?个,为上市公司主要项目),建 设地点宁乡市和浏阳市;标的公司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业务服务区域在长沙市各 区(县),因此前述新建项目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长沙市“十四五”时期建设实施方案》,长沙 市将优化市现有生活垃圾中转及终端处理设施配置,提标改造市餐厨垃圾全覆盖 收运处理、厨余垃圾高效协同处理项目。在浏阳市和宁乡市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 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立健全乡镇生活垃圾压缩、分拣、 回收、处理设施,探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综合处理设施。 (2)目前并无涉及上述事项的具体项目建设计划,因而无剔除相关影响净 利润数的具体约定和计算过程;该约定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现有业务的限制, 不会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经营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是长沙市目前唯一的城市固 废综合协同处理场所,标的公司经营的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场为长沙市各区(县) 唯一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场,标的公司经营的长沙市餐厨垃圾处理场为长沙市各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区(县)、宁乡市、浏阳市唯一的餐厨垃圾处理场。结合前述环卫设施规划,长 沙市将建成多处环境卫生转运、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 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二条“业绩承诺及奖励”第?2?款第(4)条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原协议 补充协议 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 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 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1)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 (1)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 致的股份支付; 致的股份支付; (2)根据本协议约定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产 (2)根据本协议约定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产 生的费用; 生的费用; (3)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 (3)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 目(新增投资项目是指:除长沙市各区(县)、???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 宁乡市、浏阳市内的餐厨垃圾及长沙市各区 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 (县)的厨余垃圾、垃圾中转以外的新增投 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 资项目)所产生的损益(新增投资项目须独 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 立核算); 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4?)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在长沙市各?区???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县)、宁乡市、浏阳市内业务布局(如新 站项目。 建垃圾焚烧项目等)导致标的公司长沙市各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 区(县)、宁乡市、浏阳市内的餐厨垃圾及 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 长沙市各区(县)的厨余垃圾、垃圾中转量 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 减少而影响净利润数,具体另行核算并经双 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的净利润 方确认。 数为准。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确定。 ——非经常性损益(2008)》确定。 经过上述调整,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扣非净利润剔除事项已无原协议第二条第 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二条“业绩承诺及奖励”第?2?款第(2)条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原协议 补充协议 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 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且净利润数计算时应 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剔除以下事项对净利润数的影响: (1)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 (1)标的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导 致的股份支付; 致的股份支付; (2)根据本协议约定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产 (2)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原协议 补充协议 生的费用; 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 (3)本次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新增投资项 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 目所产生的损益。上述新增投资项目是指标 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 的公司已投产项目(纳入本次交易评估范围 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 的)以外的新增投资项目及已投产项目扩大 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产能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募 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站项目。 升级技改项目、长沙市望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 站项目。 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独立核算,投 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 资项目产生的损益不纳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 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的净利润 利润计算范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 数为准。 的实现净利润数以剔除相应损益后的净利润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数为准。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非经常性损益》确定。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确定。 综上,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地区重叠,但无业务重叠,而是业务协同; 根据湖南省及长沙市的相关规划,目前并无涉及原协议第二条第?2?款第(4)条 约定事项的具体项目建设计划,因而无剔除相关影响净利润数的具体约定和计算 过程;上市公司和业绩承诺方已签署《之补充协议》及《<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第二条“业绩承诺及奖励” 第?2?款进行了调整;业绩承诺相关约定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发展现有业务的限制, 不会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并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的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占比计算的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2022?年 军信股份?2022?年 是否构成重大资 参考指标 占比 末/度 末/度 产重组 资产总额 219,681.00 977,670.71???22.47% 否 资产净额 219,681.00 553,956.51???39.66% 否 营业收入 96,915.97 157,058.67???61.71% 是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2022?年末成交金额 与账面值孰高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湖南仁联、湖南仁景均为自然人洪 也凡控制的企业,湖南仁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南仁景;交易完成后,湖南仁 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湖南仁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 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为军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戴道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沥液(污 水)处理和飞灰处理处置等。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 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业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扩充上市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环保领域的综合服务商。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 本次交易后 买资产发行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股) (股) (股) 比例 军信集团 255,155,217 62.23% -???255,155,217???50.08% 戴道国 21,611,654 5.27% - 21,611,654???4.2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 本次交易后 买资产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 (股) (股) (股) 比例 何英品 16,787,298 4.09% -???16,787,298 3.30% 湖南道信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中国银行- 中信证券军信股份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 - -???27,937,579???27,937,579 5.48% 公司 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 - -???29,606,309???29,606,309 5.81% 公司 洪也凡 - -???16,161,935???16,161,935 3.17% 易志刚 - - 2,653,721 2,653,721 0.52% 胡世梯 - - 2,641,571 2,641,571 0.52% 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 - - 3,476,981 3,476,981 0.68% 企业(有限合伙) 杨建增 - - 2,655,965 2,655,965 0.52% 朱光宁 - - 2,243,213 2,243,213 0.44% 蔡思吉 - - 1,869,344 1,869,344 0.37% 彭勇强 - - 1,659,978 1,659,978 0.33% 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 - - 2,003,462 2,003,462 0.39% (有限合伙) 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 - - 1,735,499 1,735,499 0.34% 企业(有限合伙) 祖柱 - - 729,044 729,044 0.14% 王清 - - 1,121,606 1,121,606 0.22% 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 - - 1,101,904 1,101,904 0.22% 企业(有限合伙) 刘仕平 - - 747,737 747,737 0.15% 王年庚 - - 373,868 373,868 0.07% 陈坤 - - 373,868 373,868 0.07% 孙虎 - - 373,868 373,868 0.07% 其他 102,715,381 25.05% -???102,715,381 20.16% 合计 410,010,000???100.00%???99,467,452???509,477,452???100.00% 注?1:以上为截至?2023?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持股数据测算;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 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注?2: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7?年之 内,且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已完成的累计利润不低于相应承诺总利润的?80%前提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下,上市公司可启动对标的公司剩余?37%股权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以届时双方共同委托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 注?3:湖南仁联、湖南仁景、洪也凡、湖南仁怡与戴道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 交易完成后,合计委托?77,182,804?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15.15%)表决权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道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军信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戴道国,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将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业务,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 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资产合计 955,633.59???1,347,837.78???41.04%???977,670.71?1,382,067.34?41.36% 负债合计 412,757.60 556,649.92 34.86%???423,714.20???589,850.25???3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63,355.15 104,058.87 64.25%???157,058.67???253,974.64???6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减少 减少 资产负债率 43.19% 41.30% 1.89?个 43.34% 42.68% 0.66?个 百分点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53 -1.01% 1.2404 1.2437 0.27% (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53 -1.01% 1.2404 1.2437 0.27% (注)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24 15.53 17.30% 13.51 15.55???15.10% 注?1: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股本 注?2:上市公司?2023?年?5?月?31?日/2023?年?1-5?月交易前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3: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并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湖南仁怡,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 服务期为自激励对象获得仁和环境出资份额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满三年内。因本次交易,湖南仁怡合伙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补充协议(二)》,根据该协议,重估服务期至本次重组股权交割日,服务期 缩短导致最近一期股份支付计提金额增加,进而导致最近一期每股收益略下降;如剔除该股 份支付服务期缩短的影响,2023?年?1-5?月交易后(备考)每股收益为?0.5468?元/股,相比于 交易前增长?2.1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每股 净资产均将有所提升;每股收益基本保持稳定。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方(自然人)同意; 相关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表决权委托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和《表决权 委托协议》; 法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事项的批复》(长城管复函[2023]162?号); 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479?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六、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 仁和环境?63%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七、标的公司的估值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 准日,仁和环境?100%股权的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388,718.59?万元。参 考该评估值,扣除过渡期内?4?亿元现金分红,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仁和环境?63% 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219,681.00?万元。 八、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根据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 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 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和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 利用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细分领域属于“N7729 其他污染治理”。依据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 利用”,属于鼓励类行业,与军信股份为同行业公司。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 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的不支持其在创业板申报发行上市的“农林牧渔业;采矿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类型。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深交所《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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