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财网2023-10-1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44,687.66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3年 8月 29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的余额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2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2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