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郑港建函〔2023〕224号),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产生的含铜污泥(HW22,398-005-22)850吨,转移至郑州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途经地及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
三、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3年8月14日
抄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 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