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17
11月17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被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90.19万元。案号为(2021)内0203执3597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所属案件为北京韩晶苡琳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
包钢股份成立于1999年6月29日,注册资本约445.8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振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02%。该公司有31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包钢集团巴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包钢股份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813起,其中85.61%为被告,46.13%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99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6.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