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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600010)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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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方案而不过?包钢股份失智之举终将失败

http://www.chaguwang.cn  2022-12-15  包钢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资管网2022-12-15

  稀土精矿供应中,包钢股份是卖方,北方稀土是买方,北方稀土在12月13日的公告中称,公司获得的矿产品(折REO)指标为141650吨,矿产品(折REO)指标折品位50%的稀土精矿为283300吨。也就是说,北方稀土原计划今年采购精矿数量23万吨,突然增加采购5万吨,本年度剩下一个月,而且28日才开股东大会,即使能通过今年也只剩下三天,怎么完成5万吨的交易呢?为什么那么急去提高采购量呢?是否急于把现金转移给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12月12日公告

  12月12日晚间,包钢股份发布公告称:经包钢集团协调,公司与北方稀土协商,拟将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5313元/吨。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由不超过23万吨,调整为约28.33万吨,新增的约5.33万吨按照上述价格在2022年第四季度执行。

  此前在6月23日和10月26日,包钢股份先后发布针对下半年提价计划公告,均遭到了北方稀土股东大会否决,主要原因是包钢股份没有按照年初的精矿交易合同执行调价。

  今年一系列的事实证明,包钢股份病急乱求医,在今年两次拟提价公告均遭到上交所问询和监管的情况下,包钢股份却对此视而不见,仍企图通过大幅度提高稀土精矿价格改善其自身盈利状况(主要用于弥补其钢铁企业的亏损),这种思路是剑走偏锋有失偏颇的。从包钢股份的角度不难理解,但包钢股份公告言之无理,言之无据,屡次玩弄数字游戏,管理层卖弄“忽悠”投资者和股东的把戏将被再次识破!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一)提价计量方式违背年初合同规定

  从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可以查到稀土主要产品氧化镨钕的历史价格:

  2021年12月均价84.99万元/吨;

  2022年1月均价91.53万元/吨;

  2022年9月均价62.33万元/吨;

  2022年11月均价65.07万元/吨。

  以均价计算今年第三个季度比年初下跌26.6%。第四季度比年初仍然下跌20%以上。

  查阅北方稀土公司网站稀土主要产品氧化镨钕挂牌价:今年1月份为816900元/吨,当时商议的精矿价格为26887.2元/吨,然后获得双方股东大会的通过。今年第四季度北方稀土的挂牌价分别为:

  10月份挂牌价643600元/吨;

  11月份挂牌价642800元/吨;

  12月份挂牌价642800元/吨。

  稀土主要产品氧化镨钕挂牌价比年初的挂牌价下跌了20%以上。按照年初精矿合同约定,稀土精矿价格随市场浮动,所以无论是按照五网价格还是北方稀土挂牌价做对比,精矿价格应该下调才对。显然,包钢股份这次把稀土精矿价格上调34%是不合情理不合法的!

  针对年初合同约定,就现在四季度而言,稀土的主要产品下调了约20%,稀土精矿价格应该下调才对,而现在拟上调34%完全与合同背道而驰!包钢股份调整的方向反了,无论玩什么数字游戏都是白费功夫!相信这一次包钢股份的计谋又会无功而返,而且此举会进一步损坏公司的形象!

  (二)“奉旨发财”?

  在今年最后一个月的中旬提出提价增量计划,包钢股份的行为既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是2022年十二月中旬,北方稀土下一场股东大会12月28日召开,在2022年即将过去之时,包钢股份若企图把第四季度的6万吨精矿提价,将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不说对北方稀土,对其他上市公司和社会层面带来的影响将会后患无穷。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找不到其他上市公司在双方合同结束后再来追加买卖金额的先例,包钢股份管理层此举很危险!

  (三)“强买强卖”?

  现在已经是年底,包钢股份提出把新增总量约5.33万吨稀土精矿与北方稀土进行交易,并以335313 元/吨(干量,REO=50%),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706.26 元/吨(干量)计算。前三季度已经交易17万吨,四季度剩余精矿量6万吨,加上增量5.33万吨,约11万吨稀土精矿,包钢股份硬要提高价格再卖给北方稀土,按照年初合同价格26887.2元/吨(干量,REO=51%), 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0 元/吨(干量)计,从北方稀土口袋中掏出每吨差价8953元,总约10亿元作为自己的新增利润,搬到包钢股份进行补亏损缺口的思路,实属强盗逻辑!

  北方稀土作为买方,公司原计划精矿采购23万吨,突然要增加采购5万吨,今年剩下半个月时间,而且28日才开股东大会,即使能通过今年也只剩下三天,怎么完成5万吨的交易呢?为什么那么急去提高采购量呢?是否急于把现金转移给包钢股份?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操作是否存在什么告不得人的东西?

  (四)包钢股份“一箭双雕”的如意算盘

  假如这次北方稀土的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包钢股份在2023年就可以以35313元/吨为基础与北方稀土议价。这算盘敲得恐怕全国投资者都听到了吧?

  从今年三次提价议案中可以分析出,包钢股份正是想利用其在包钢集团的“特殊身份”,通过利用“特殊手段”忽悠北方稀土普通投资者股东,企图从北方稀土的净利润中“抢”出10至12亿元左右来填补其钢铁业务亏损部分。事实上依情依理依法都行不通,北方稀土的广大投资者绝对不会答应,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包钢股份的吃相实属难看!

  ·建设稀土大产业,三方的定位和责任

  自6月中旬以来,包钢集团、包钢股份、北方稀土的各种操作和具体表现来看,这次“事故”三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包钢集团办事不公是最大问题,包钢股份作为集团“协调”下进行的,一而再、再而三的乱作为,包钢集团视而不见!包钢股份经营问题和历史问题摆在面前,穷则思变固然可以理解,但不能藐视合同且触犯法律底线,视上交所的问询函、监管工作函如废纸一张!

  只有按照年初合同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来执行才能得到大多数投资人的认可,而不是通过49%、34%的大幅度涨价来损害北方稀土股东利益。北方稀土的股东不只是包钢集团,还有50多万名中小股东,站位应该正确。稀土资源及产业是我国战略王牌,大力发展轻稀土产业才是王道,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应该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办事才能得人心。

  包钢股份想要走出困境,提高稀土精矿价格不是唯一的办法,强化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等相结合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天包钢股份出了几份公告,像《包钢股份分拆宝武碳业拟冲刺创业板IPO上市,预计投入募资30.12亿元》、《包钢股份与宝钢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宝钢管业》等公告出来的经营策略均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思路。

  据有关资料证实,采矿证是包钢集团的,稀土指标是北方稀土的,排他性供给北方稀土是政策和客观条件规定,包钢股份其实没有资格提条件!稀土是国家严格管控的行业,而且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的特殊关联关系,包钢股份的精矿销售拟市场化完全行不通。要市场化必须要改变北方稀土是包钢股份稀土精矿唯一买家的局面,那就要改变“排他性”,而改变“排他性”等于替包钢集团放弃了稀土专营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稀土资源的政策。包钢股份不是国家批准的稀土集团公司,按当前的国家政策包钢股份生产稀土精矿应该是“不合规”的。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特许了包钢集团内蒙古稀土专营权,而且包钢股份的稀土精矿“排他性”供应北方稀土。包钢股份利用北方稀土的稀土平台和指标,勉强具有合法性。所以,北方稀土不惧轻稀土精矿市场化交易!包钢股份只有像前期五次调价惯例严格以合同条款来执行才能行得通!

  我们建议包钢股份再不能玩数字游戏来蒙骗广大投资者,再不能用断供稀土精矿来恐吓北方稀土的中小投资者,包钢股份没那个资质也没那个实力,若一意孤行,现有管理层迟早会遭到法律制裁!

  ·稀土的价值

  我们认为,稀土的价值贵并不是贵在稀土精矿,而贵在以徐光宪院士研发的分离冶炼为基础的技术。包钢股份每年不用负担过多风险就能取得高额利润,而北方稀土担负着整个稀土产业半壁江山的发展责任,国家已经对北方稀土定格为全球轻稀土龙头,北方稀土应借鉴中国稀土思路,致力构建全球轻稀土龙头的宏伟蓝图。

  期望包钢股份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为提高稀土精矿保供稳价,也为包钢股份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股东负责!期待北方稀土依法依规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好稀土大产业。

  包钢股份要配合大局,今年已经过去,23万吨也好,或者28万吨精矿也好,以26887.2元/吨计算才是明智之举,明年的精矿价格争取以国家的定价来计算,这样才能行稳致远。或者在国家的领航下,对轻稀土就像对重稀土中国稀土一样,进行快速重组整合!这样才能确保稀土资源战略作用发挥好,才能让中国稀土产业快速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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