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山东网2025-01-27
1月26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违规开展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信贷资产分类不审慎、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业务管理不当等行为被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款560万元。

时任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黄波,因贷款业务管理不当被处警告。
时任华夏银行深圳信用风险管理部首席信用风险官、华夏银行深圳首席风险官吕海洲,因违规开展不良资产转让业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被处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时任华夏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潘宗超,因信贷资产分类不审慎,被处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仅2025年华夏银行就收到了5张罚单,此前,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朔州分行、连云港分行就曾因福费廷部分资金回流开证人、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银票业务、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贷款管理不尽职、信用卡资金管控不到位等行为被处罚款共计200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9.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吉民。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