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山东频道2026-01-07
日前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12月3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四十万元。时任华夏银行济宁分行副行长张雷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同日,青岛监管局亦公布,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贴现资金回流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30万元,时任业务发展九部总经理张翊宸、客户部副经理郝彤彤均被警告。
此外,6月17日,央行济南分行公布处罚信息,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因六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资料;明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办理票据承兑业务时,未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尽到审核义务;部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申请划款金额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93万元,并处罚款70.93万元,合计罚没96.8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91492.846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73092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交易金额80亿人民币。